大明律(2024年中華書局出版的圖書)

大明律(2024年中華書局出版的圖書)

本詞條是多義詞,共2個義項
更多義項 ▼ 收起列表 ▲

《大明律》是2024年中華書局出版的圖書,由懷效鋒、王旭譯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明律
  • 譯者:懷效鋒、王旭
  • 出版時間:2024年7月
  • 出版社:中華書局
  • ISBN:9787101166552
  • 裝幀:精裝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作者簡介,

內容簡介

《大明律》頒布於明洪武三十年(1397),共四百六十條,分為七篇、三十門,它上承唐律,下啟清律,是我國古代法典沿革史上一部革故鼎新的法典,它的內容和立法技術既融合了歷代律典的成就,又為適應當時社會的需要進行了調整,是研究明代國家、社會、經濟、文化、軍事、教育等各方面的重要文獻。
收入“三全”的《大明律》,以明萬曆七年(1579)張鹵校刊《皇明制書》中所收《大明律》為工作底本,參校他本,在儘可能保持古代律典原貌的同時,儘量用現代語言完整表達法律的本意。

圖書目錄

前言
御製《大明律》序
卷第一 名例律計四十七條
五刑
十惡
八議
應議者犯罪
職官有犯
軍官有犯
文武官犯公罪
文武官犯私罪
應議者之父祖有犯
軍官軍人犯罪免徒流
犯罪得累減
以理去官
無官犯罪
除名當差
流囚家屬
常赦所不原
徒流人在道會赦
犯罪存留養親
工樂戶及婦人犯罪
徒流人又犯罪
老小廢疾收贖
犯罪時未老疾
給沒贓物
犯罪自首
二罪俱發以重論
犯罪共逃
同僚犯公罪
公事失錯
共犯罪分首從
犯罪事發在逃
親屬相為容隱
吏卒犯死罪
處決叛軍
殺害軍人
在京犯罪軍民
化外人有犯
本條別有罪名
加減罪例
稱乘輿車駕
稱期親祖父母
卷第二 吏律一 職制計一十五條
選用軍職
大臣專擅選官
文官不許封公侯
官員襲蔭
濫設官吏
貢舉非其人
…………………………………
卷第二十九 工律一 營造計九條
擅造作
虛費工力採取不堪用
造作不如法
冒破物料
帶造緞匹
織造違禁龍鳳文緞匹
造作過限
修理倉庫
有司官吏不住公廨
卷第三十 工律二 河防計四條
盜決河防
失時不修堤防
侵占街道
修理橋樑道路
附圖

作者簡介

懷效鋒,法學博士,國家法官學院教授。曾任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法律史專業博士生導師、副校長兼研究生院院長、校學位委員會主席,國家法官學院院長,兼任中國法學會常務理事、中國法學會學術委員會委員、中國法學教育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法律史學會常務理事、國家司法考試委員會委員等。著有《四朝政治風雲》《嘉靖專制政治與法制》《明清法制初探》《中國刑法史》(明代)、《中國官制史》(明代),主編《中國法制史》《中國律學叢刊》《清末法制變革史料》《中國法制通史》(第八卷 明代),點校《大明律》(附大明令·問刑條例)、《唐明律合編》《讀律瑣言》《大清律輯注》等。
王旭,歷史學博士,法學博士後,內蒙古大學法學院副教授。著有《法制溯源論叢:則例沿革稽考》,發表《法律與資源:以包頭蒙租契約為中心分析規則變遷》《中國傳統法律文化被理解的意義之網》等多篇論文。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