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縣氣象局

大新縣氣象局

大新縣氣象局成立於1956年,主要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氣象事業發展規劃的制定及氣象工作的組織實施;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氣象活動進行指導、監督和行業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新縣氣象局
  • 隸屬部門:大新縣人民政府
機構建設,主要職能,機構設定,

機構建設

大新縣氣象局(站),是廣西西南部邊境縣的一個國家一般氣象站。從1956年8月成立至2013年,已經走過了57年的歷程。
57年來,在上級業務部門和地方黨委、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大新縣的氣象事業得到了很大的發展。正規氣象探測從無到有。氣象探測,由原來的人工探測到現在的自動化探測。氣象服務,從原來的為農業服務,為軍事服務到現在拓寬至為領導決策服務、專業與專項服務、氣象科技服務和氣象科普宣傳等。氣象服務產品的傳遞,由原來的通過有線電話、廣播、黑板報,到現在的通過廣播電視、“121”天氣預報自動諮詢電話、手機簡訊等多媒體現代化通訊工具。
57年來,大新縣氣象人,辛勤送黑夜,笑臉迎曙光,用勞動和智慧,為國家積累了大量的氣象探測資料。這是天氣氣候資源,是寶貴財富。是天氣預報、氣象情報、氣候分析和科學研究的重要依據,是氣象服務的基礎。
57年來,大新縣氣象局(站),按照準確及時的要求,為軍事活動,為大新縣經濟建設,為各級領導生產決策和防災抗災,提供了大量的氣象預報情報和氣候分析;為全縣各族人民的生產生活活動提供了大量的氣象信息,進行服務。受到了好評。
回顧57年曆程,展望未來,大新縣的氣象事業,將會以較快的速度繼續向前發展。

主要職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和《廣西壯族自治區氣象局縣級氣象機構綜合改革實施方案》的有關規定,大新縣氣象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是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氣象事業發展規劃的制定及氣象工作的組織實施;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氣象活動進行指導、監督和行業管理。
二是組織指導本行政區域內氣象災害防禦工作;組織擬訂和實施本行政區域的氣象災害防禦規劃;組織氣象災害防禦應急管理工作;管理本行政區域人工影響天氣工作,指導和組織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指導城鄉氣象工作,組織推進農村氣象災害防禦體系和農業氣象服務體系建設,組織指導鄉鎮(街道)氣象工作站和氣象協理員、信息員隊伍建設。
三是組織管理本行政區域內雷電災害防禦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建築物、構築物和其它設施安裝的雷電災害防護裝置的檢測工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雷電災害防護裝置的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負責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施放氣球活動。
四是組織本行政區域內氣候資源的綜合調查、區劃,指導氣候資源的開發利用和保護,組織並審查重點建設工程、重大區域經濟開發項目和城鄉建設規劃的氣候可行性論證和氣象災害風險評估。
五是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氣象台站和氣象設施的組織建設和維護管理;組織管理本行政區域內氣象探測資料的採集、傳輸和匯交;依法保護氣象設施和探測環境;負責審查建設項目大氣環境影響評價所使用的氣象資料。
六是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氣象監測、預報預警、公共服務管理工作;組織管理本行政區域內氣象信息的發布和傳播;組織重大活動、突發公共事件氣象保障工作;承擔重大突發公共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建設及運行維護。
七是組織開展氣象法制宣傳教育,負責監督有關氣象法律法規的實施,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的行為依法進行處罰,承擔有關行政訴訟;組織宣傳、普及氣象科學知識。
八是管理本級氣象部門內部的計畫財務、人事勞動、隊伍建設、教育培訓和業務建設;負責氣象部門雙重計畫財務體制的落實工作;負責黨的建設、精神文明和氣象文化建設。
九是承擔上級氣象主管機構和本級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辦公室、測報股、預報股、氣象科技服務股(行政審批股)、大新縣防雷中心、人影辦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機關工作和會議安排;負責文秘、機要、保密、宣傳、檔案、外事;草擬綜合性檔案、報告、總結、計畫、規章制度並檢查督辦;承擔本局應急管理任務;承擔本局車輛調度;承擔計畫生育工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其他臨時性工作。
(二)、測報股
負責地面氣象數據的觀測、編報、傳輸工作;負責地面氣候資料信息的收集、審核、加工和整編工作;負責所屬通訊網路正常運行和管理工作;負責氣象探測環境的保護工作;承擔全市雨情、災情的收集工作;上級領導機關及局領導臨時交辦的其它事項。
(三)、預報股
負責向市領導機關及有關單位提供決策氣象服務;負責氣候評價、氣候診斷,氣候預報和服務;負責通訊網路運行和所屬設備儀器的維護和管理;承擔全縣氣象災害的上報及災害調查工作;負責以發展氣象科技產業為重點的科技服務工作;負責專業專項有償服務天氣預報、警報的發布工作;負責科技服務項目的研究開發、利用、推廣工作;負責向電視台輸送預報信息。
(四)、氣象科技服務股(行政審批股)
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雷電防護裝置安全檢測,新建、改(擴)建工程的防雷圖紙審核工程竣工驗收及雷電防護工程等相關技術服務,承擔雷電災害調查、事故鑑定、災情上報、風險評估等業務,負責本區域科技服務工作。
(五)、防雷中心
負責氣象法規、政府規章及規範性檔案的貫徹、宣傳,承擔氣象行政執法工作,依據法律、法規負責雷電防護監督、管理職責,承擔本行政區域內施放氣球管理職責,及氣象行政許可日常工作。
(六)、人工影響天氣辦公室
負責全縣人影業務組織管理、縣級人影作業、人影裝備保障,加強高炮作業站點規範建設;按照市局發布的作業指令,發布作業公告,實時指揮各作業點進行作業準備和開展作業;收集、整理、上報作業信息和各作業點冰雹災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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