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縣文化體育局於2002年由原縣文化局與縣體育局合併成立,是主管全縣文化、體育、文化市場、新聞出版管理及掃黃打非工作的縣政府工作部門,行政級別為鄉科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新縣文化體育局
- 隸屬:大新縣人民政府
- 性質:地方行政機關
- 職能:文化體育管理
機構簡介,機構職責,內設機構,內設機構,事業單位,
機構簡介
大新縣文化體育局目前共有核定財政撥款公務員編制7名,機關工勤1人。局內設辦公室、綜合股、文化市場管理辦(含大新縣新聞出版管理辦公室、大新縣“掃黃”“打非”辦公室、縣文化稽查大隊)3個職能股室,直管縣圖書館、縣文化館、縣博物館(文物管理所)、縣文工團、縣業餘體校、縣新華書店6個二層企事業單位。其中獲高級職稱1人(博物館長何農林),中級職稱18人,初級職稱26人。局領導班子有3人,其中局長兼黨組書記1人,副局長2人。
機構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大化藝術和體育事業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研究制定發展全縣文體事業的政策、法規和管理辦法,並指導監督貫徹執行。
(二)研究制定全縣文體事業發展規劃和大體體制改革的總體規劃與改革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全縣文體事業的發展和繁榮。
(三)綜合管理全縣社會文體事業;研究文體活動的發展趨勢;指導和配合各部門、各行業、各社會團體開展各項民眾性文體活動,對國家公布的96個體育項目進行行業管理,
(四)綜合管理全縣圖書館事業,研究全縣圖書資源的建設和開發利用,指導公共圖書館的業務建設,推動圖書館網路化、標準化、現代化建設,逐步實現圖書館的行業歸口管理。
(五)管理全縣文物的發掘和保護利用;指導和監督文物保護、搶救、考古發掘和開發利用,監督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管理好文物市場。
(六)管理全縣文體市場,監督、檢查文體市場經營活動,指導文體稽查工作,查處違法行為,淨化和繁榮文體市場。
(七)會同有關部門完善新聞出版(著作權)管理法規,監督、檢查進入市場的出版物的經營活動,指導稽查工作,查處違法侵權行為。
(八)劃和指導全縣文體藝術科學技術研究,促進文體培訓工作科學化,推廣文體科技成果,調查研究文體人才需求,制定培養計畫。
(九)落實全縣文體經營政策,研究文體產業,建立、完善文體企業管理機制,推動大體產業多種經營發展。
(十)負責全縣文體統計工作,統籌安排直屬文體事業單位經費預算的申報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十一)管理全縣對外文體交流。
(十二)領導和管理縣業餘體校、體育場地工作,抓好隊伍思想政治工作。
(十三)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
內設機構
內設機構
辦公室、綜合股、文化市場管理辦(含大新縣新聞出版管理辦公室、大新縣“掃黃打非”辦公室、縣文化稽查大隊)3個職能股室。
事業單位
縣圖書館
縣文化館
博物館(文物管理所)
文工團
業餘體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