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大新縣委員會、大新縣人民政府關於大新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新發〔2010〕29號)和《中共大新縣委員會、大新縣人民政府關於大新縣人民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新發〔2010〕28號)精神,設立大新縣審計局,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新縣審計局
- 地點:大新縣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事業單位
機構職責,組織機構,機關股(室),局屬單位,
機構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審計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參與起草地方性有關財政經濟及其相關的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草案。擬定全縣地方性審計政策和相關規定並監督執行。制定並組織實施本縣年度審計計畫。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做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二)負責對國家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於審計監督範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維護國家財政經濟秩序,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廉政建設,保障國民經濟和社會健康發展。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並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三)向縣人民政府提出年度縣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縣人民政府委託向縣人大常委會提出縣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發現問題的糾正和處理結果報告。向縣人民政府報告對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向縣人民政府有關部門通報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
(四)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範圍內做出審計決定或向有關主管機關提出處理處罰的建議:
1. 縣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縣直各部門(含直屬單位)預算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
2. 鄉(鎮)人民政府預算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財政轉移支付資金。
3.使用縣級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
4. 縣人民政府投資和以縣人民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
5. 縣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縣人民政府規定的縣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和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
6. 縣人民政府部門管理和其他單位受縣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
7.根據上級審計機關授權,對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和項目執行情況。
8.法律、法規規定應由縣審計局審計的其他事項。
9.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審計事項。
(五)按規定對縣科級領導幹部及依法屬於縣審計局審計監督對象的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
(六)組織實施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巨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或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國家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七)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糾正和處理審計發現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或縣人民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八)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九)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組織機構
機關股(室)
辦公室
負責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負責有關會議的組織和有關報告、檔案以及審計機關管理制度的起草;編制審計工作計畫,安排年度審計項目;劃分局機關的審計範圍;管理宣傳、信息、機關文電處理、保密、檔案、統計、行政後勤、安全保衛、環境衛生、計畫生育、退休人員等項事務;管理審計事業經費,搞好本局的財務收支;負責辦理局機關編制及人員管理、工資福利和審計機關審計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考試、評審工作;協助管理人事工作;組織和實施審計機關的教育培訓工作;承擔政務公開和信息化工作。負責承辦與審計有關的地方性法規草案、規章制度的起草、修改和審核工作;研究財政經濟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提出有關建議;組織對社會審計組織審計業務質量的監督檢查;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組織實施對內部審計工作的指導與監督;審核與覆核本局的審計報告和審計決定書;受理審計行政複議和應訴;組織實施審計普法教育。
財政金融審計股
草擬縣本級財政預算執行的審計工作方案、匯總審計結果,負責審計縣本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縣地方稅務系統稅收征管及財務收支情況、縣金庫辦理預算資金的收繳撥付情況;審計鄉(鎮)人民政府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根據上級審計機關的授權,負責對國稅系統徵收管理及財務收支情況,接受國際組織、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單位的財務收支和中央駐廣西的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保險公司和地方金融機構、非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的資產、負債、財務收支進行審計;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行政企事業審計股
負責對縣直行政機關、司法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預算內外財務收支的管理、使用情況進行審計監督;負責審計縣政府有關部門及其下屬單位的財務收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自治區人民政府規定及縣人民政府的規定,對國有企業以及國有控股企業進行審計監督;負責審計由縣人民政府主管部門和受縣人民政府委託由社會團體管理的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等社會保險基金的財務收支以及各項社會福利、救濟、優撫安置和社會捐贈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固定資產投資審計股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對政府投資和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進行審計監督;組織對其他國家建設項目進行審計監督;組織對國有施工企業的審計監督;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經濟責任審計股
根據國家政策法規規定,接受縣委、縣政府的安排,組織協調對黨政機關、群團組織和企事業單位的正職及分管財經工作的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的審計,並向縣委、縣政府上報審計結果。
局屬單位
大新縣政府性投資審計中心。負責基建工程投資概算執行和竣工決算審計;基建工程投資效益審計及審計調查;基建工程預算、竣工結算造價審計;基建工程投標審計;基建工程設備、材料等價格跟蹤審計及審計調查;基建工程管理內部控制制度審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