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數據與實體經濟融合評估規範—第1部分:總則》(DB52/T 1548.1-2020)是2021年1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貴州省地方標準,歸口於貴州省大數據發展管理局。
地方標準《大數據與實體經濟融合評估規範—第1部分:總則》(DB52/T 1548.1-2020)規定了大數據與實體經濟融合評估的術語和定義、評估體系框架、評估體系內容、評估方法和評估報告等。該標準適用於實體經濟各行業企業開展大數據融合套用自評估,以及為各行業、各地區開展大數據與實體經濟融合評估提供指導和參考依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數據與實體經濟融合評估規範—第1部分:總則
- 外文名:Assessment specification on integration of big data and real economyPart1:general rules
- 標準號:DB52/T 1548.1-2020
- 發布日期:2020-12-16
- 實施日期:2021-01-01
- 中國標準分類號:A 12
- 國際標準分類號:01.040.03
- 批准發布部門:貴州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 行業分類:公共管理、社會保障和社會組織
- 標準類別:基礎標準
- 歸口單位:貴州省大數據發展管理局
- 性質:推薦性地方標準
- 狀態:現行
制定過程,制定背景,編制進程,制定依據,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引用檔案,意義價值,
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為更加全面、科學、系統地推進大數據與實體經濟融合評估工作,貴州省大數據發展管理局結合前期面向全省一萬五千餘戶企業開展大數據與實體經濟融合評估試點工作基礎,聯合相關研究機構,制定該標準。
編制進程
- 標準計畫
地方標準《大數據與實體經濟融合評估規範—第1部分:總則》(DB52/T 1548.1-2020)由貴州省市場監管局批准立項,由貴州省大數據發展管理局提出並歸口。
- 起草階段
2018年4月,貴州省量子信息和大數據套用技術研究院與國家工業信息安全發展研究中心攜手推進大數據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發展水平評估評價工作,首次在兩化融合評估體系基礎之上研製形成了大數據與實體經濟融合評估規範—第1部分:總則,為中國開展相關工作奠定了基礎。
2018年8月,貴州省量子信息和大數據套用技術研究院和國家工業信息安全發展研究中心在現有融合評估工作經驗和基礎上,對大數據與實體經濟融合評估規範—第1部分:總則開展了進一步的最佳化和完善工作。
在評估體系實踐套用和評估工作組織開展的過程中,貴州省量子信息和大數據套用技術研究院和國家工業信息安全發展研究中心廣泛聽取和收集了來自政府、行業和企業等多方主體的意見和反饋,並依託2017年融合評估的工作經驗和成果,對我省大數據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發展水平評估指標體系開展更為深入的研究,以企業為主體建立完善評估體系理論基礎,並召開了多輪次的專家研討,重點圍繞評估體系框架內容最佳化完善、指標體系構建修訂、測算模型補充更新等內容展開,遵循評估框架體系設計科學性、實效性、可操作性和可擴展性的原則,進一步突出不同行業大數據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的特徵屬性,旨在建立中國首個《大數據與實體經濟融合評估規範—第1部分:總則》,有力支撐2018年大數據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發展水平評估工作,並力爭上升為國家標準。在廣泛徵求政府相關部門、各方專家和企業的意見和建議後,經反覆完善,形成了《大數據與實體經濟融合評估規範—第1部分:總則》的初稿。
- 發布實施
2020年12月16日,地方標準《大數據與實體經濟融合評估規範—第1部分:總則》(DB52/T 1548.1-2020)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貴州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
2021年1月1日,地方標準《大數據與實體經濟融合評估規範—第1部分:總則》(DB52/T 1548.1-2020)實施。
制定依據
地方標準《大數據與實體經濟融合評估規範—第1部分:總則》(DB52/T 1548.1-2020)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檔案的結構和起草規則》(GB/T 1.1-2020)規則起草。
起草工作
起草單位:貴州省量子信息和大數據套用技術研究院、國家工業信息安全發展研究中心。
主要起草人:韓朱暘、雷曉斌、馬冬妍、葛詩春、高欣東、師麗娟、付宇涵、柴雯、吳亞楠、黃籽渝、李立偉、崔學民、陳懇、吳明婭、李少波。
標準目次
前言 | Ⅱ |
---|---|
引言 | Ⅲ |
1 範圍 | 1 |
2 規範性引用檔案 | 1 |
3 術語和定義 | 1 |
4 評估體系框架 | 2 |
5 評估體系內容 | 3 |
6 評估方法 | 5 |
7 評估報告 | 5 |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地方標準《大數據與實體經濟融合評估規範—第1部分:總則》(DB52/T 1548.1-2020)規定了大數據與實體經濟融合評估的術語和定義、評估體系框架、評估體系內容、評估方法和評估報告等。該標準適用於實體經濟各行業企業開展大數據融合套用自評估,以及為各行業、各地區開展大數據與實體經濟融合評估提供指導和參考依據。
引用檔案
GB/T 4754 國民經濟行業分類 GB/T 22239 信息安全技術—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基本要求 | GB/T 23020 工業企業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評估規範 GB/T 35295 信息技術—大數據—術語 |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地方標準《大數據與實體經濟融合評估規範—第1部分:總則》(DB52/T 1548.1-2020)的制定,從理論和實踐層面探索出一條指導大數據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的新路徑。對於實體經濟企業,通過該標準可以評估企業自身大數據融合套用水平及各項指標在行業內所處的位置,指導企業梳理大數據套用路徑、精準實施大數據套用方案。對於各級各部門,通過該標準可以評估該領域、該區域大數據融合套用水平及所處的融合發展階段,指導各地區明確融合工作重點、制定融合工作政策,支撐各行業、各地區、各企業深入推進大數據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
該標準能夠指導各地區明確融合方向、梳理融合路徑,成為推進大數據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的重要支撐,對進一步深入實施“萬企融合”大行動、推進大數據與各行各業深度融合具有重要指導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