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睿景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大成睿景靈活配置混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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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睿景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是大成基金髮行的一個混合型的基金理財產品

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大成睿景靈活配置混合A
  • 基金類型:混合型
  • 基金狀態:正常
  • 基金公司:大成基金
  • 基金管理費:1.50%
  • 首募規模:42.36億
  • 託管銀行: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001300
  • 成立日期:20150526
  • 基金託管費:0.25%
投資目標,投資範圍,投資策略,收益分配原則,

投資目標

把握中國經濟轉型期的成長股投資機會,本基金通過靈活的資產配置和主動的投資管理,拓展大類資產配置空間,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為投資者謀求資本的長期增值。

投資範圍

本基金的投資範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機板、中小板、創業板及其他經中國證監會核准上市的股票)、債券等固定收益類投資工具(包括國債、央行票據、金融債、企業債、公司債、次級債、地方政府債券、中期票據、可轉換債券(含分離交易可轉債)、可交換債券、短期融資券、資產支持證券、債券回購、貨幣市場工具等)、股指期貨、權證、銀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投資策略

1、資產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過對巨觀經濟環境、國家經濟政策、股票市場風險、債券市場整體收益率曲線變化和資金供求關係等因素的分析,研判經濟周期在美林投資時鐘理論所處的階段,綜合評價各類資產的市場趨勢、預期風險收益水平和配置時機。在此基礎上,本基金將積極、主動地確定權益類資產、固定收益類資產和現金等各類資產的配置比例並進行實時動態調整。
2、股票投資策略
本基金在資產配置和行業配置上遵循“自上而下”的積極投資策略,並結合定性與定量分析,充分發揮基金管理人研究團隊和投資團隊“自下而上”的主動選股能力,把握經濟結構轉型期的成長股投資機會,投資於具有長期持續增長能力的公司。
基金管理人認為,中國經濟依靠傳統的“投資推動”與“出口拉動”的經濟成長模式已經難以為繼,長期支撐中國經濟高速增長的要素紅利、人口紅利以及全球化紅利的勢能都在衰減。在人口紅利消失、投資邊際產出下降的情況下,中國經濟走出增長困境需要依靠產業結構調整和經濟轉型。中國經濟將在調結構、促改革的過程中尋找新的增長點和新動力。
本基金通過對上市公司基本面分析,主要採用優選個股的主動投資策略,獲取超額收益。優選個股是指積極、深入、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基本面,動態評估公司價值,當股價低於合理價值區域時,買入並持有;在股價回復到合理價值的過程中,分享股價提升帶來的超額收益。
在股票投資組合的構建過程中,本基金將以中國經濟結構轉型期的成長股投資機會作為本基金的投資主線。將備選股票池成份股的動態性價比作為選擇其進入投資組合的重要依據,動態性價比主要根據上市公司未來兩年的動態PE衡量。未來兩年的動態PE由基金管理人根據內外部研究資料並結合實地調研結果,在對備選股票池成份股未來兩年業績預測的基礎上,結合當前市場價格計算。基金管理人將對備選股票池成份股按行業進行動態性價比排序,同時參考PEG、PB、現金流估值等指標以及對上市公司的定性分析,選擇各行業中動態性價比最優的股票買入,構建股票組合。
3、新股申購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在審慎原則下參與一級市場新股與增發新股的申購。通過研究首次發行股票及增發新股的上市公司基本面因素,分析新股內在價值、市場溢價率、中籤率和申購機會成本等綜合評估申購收益率,從而制定相應的申購策略以及擇時賣出策略。
4、債券投資策略
本基金的債券投資採取穩健的投資管理方式,獲得與風險相匹配的投資收益,以實現在一定程度上規避股票市場的系統性風險和保證基金資產的流動性。本基金通過分析未來市場利率趨勢及市場信用環境變化方向,綜合考慮不同券種收益率水平、信用風險、流動性等因素,構造債券投資組合。在實際的投資運作中,本基金將運用久期控制策略、收益率曲線策略、類別選擇策略、個券選擇策略等多種策略,獲取債券市場的長期穩定收益。
5、權證投資策略
本基金的權證投資是以權證的市場價值分析為基礎,配以權證定價模型尋求其合理估值水平,以主動式的科學投資管理為手段,充分考慮權證資產的收益性、流動性及風險性特徵,通過資產配置、品種與類屬選擇,追求基金資產穩定的當期收益。
6、股指期貨的投資策略
本基金在股指期貨投資中將根據風險管理的原則,以套期保值為目的,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參與股指期貨的投資。此外,本基金還將運用股指期貨來管理特殊情況下的流動性風險,如預期大額申購贖回、大量分紅等。

收益分配原則

本基金收益分配應遵循下列原則:
1、由於本基金A 類基金份額不收取銷售服務費,C 類基金份額收取銷售服務費,各基金份額類別對應的可供分配利潤將有所不同;
2、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數最多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於該次可供分配利潤的20%,若《基金契約》生效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者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者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
4、基金收益分配後基金份額淨值不能低於初始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額淨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後不能低於初始面值。
5、本基金同一類別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6、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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