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慶市龍鳳區文化體育和旅遊局

大慶市龍鳳區文化體育和旅遊局

大慶市龍鳳區文化體育和旅遊局是大慶市龍鳳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區委關於文化體育和旅遊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文化體育和旅遊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慶市龍鳳區文化體育和旅遊局
  • 辦公地址:大慶市龍鳳區龍政路1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省、市有關文化、體育、旅遊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及時傳達、落實上級文化、體育、旅遊行政部門布置的各項工作。
(二)研究擬訂區文化體育和旅遊的管理制度、措施和辦法。
(三)指導文化館(站)、圖書館(室)事業和基層文化建設。
(四)指導全區文化體育旅遊工作,組織推進全區文化體育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指導全區民眾文化藝術、體育活動,推動各類民眾性文體活動的開展。
(五)貫徹執行全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協調、指導全區文物管理、保護、利用、宣傳工作。
(六)監督管理全區體育市場。協調區域性體育發展;指導和配合各部門、各行業開展體育活動;統籌規劃全區體育發展,貫徹落實全民健身計畫;推動社會體育指導員隊伍建設;指導青少年體育工作。
(七)指導、推進全區文化體育和旅遊事業發展,推進全區文化體育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
(八)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
(九)承擔文化、體育行政許可事項。負責區級文化、體育社團的資格審查。
(十)指導監督文化體育旅遊行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維護轄區文化體育和旅遊行業安全穩定。
(十一)負責管理全區文化體育和旅遊對外交流、合作、宣傳和推廣工作。
(十二)負責全區文化體育和旅遊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十三)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職能轉變。
按照省轄市同城合一原則,由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組建一支執法隊伍,負責原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工作職責。承接原旅遊商務和現代服務業發展局的旅遊管理等職責。

內設機構

(一)公共文體崗。負責公共服務。擬訂全區文化體育旅遊公共服務政策及公共文化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全區公共文化服務、體育服務和旅遊公共服務的指導、協調和推動工作按照上級相關檔案要求,擬訂全區文化體育和旅遊公共服務標準並監督實施。指導全區民眾、少數民族、未成年人和老年文化體育工作。負責文化館(站)、圖書館(室)事業和指導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負責全區文化人才隊伍建設。負責全區公共數字文化工作。組織協調全區性大型文化活動。
(二)市場管理崗。擬訂全區文化體育和旅遊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對體育市場經營進行規範和行業監管;承擔文化體育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承擔文化體育和旅遊市場經營場所、設施、服務、產品等標準的監督實施。依法承擔文化體育相關行政許可事項。
(三)產業發展和資源開發崗。擬訂全區文化、體育和產業政策和專項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促進文化體育產業相關門類和旅遊產業及新型業態的發展。促進文化、旅遊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承擔全區文化體育和旅遊資源普查、規劃、開發和保護。
(四)安全管理崗。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區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指導監督全區文化體育和旅遊企業安全生產及文物保護工作。指導全區文化體育和旅遊企業開展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工作。
(五)黨政綜合崗。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文電、信息、機要、保密、信訪、宣傳、政務公開、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組織人事、機構編制、人事檔案、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負責全區文化相關係列職稱推薦工作。負責全局財務核算工作及所屬事業單位監督管理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楊淑玲
大慶市龍鳳區文體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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