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慶市教育局

根據《大慶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黑編201030號),設立大慶市教育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慶市教育局
  • 外文名:Daqing City Bureau of Education
  • 性質:政府機構
  • 隸屬:大慶市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領導班子,其他事項,地理位置,

職責調整

(一)將市民族宗教事務局的少數民族考生民族成份核准職責劃入市教育局。
(二)加強基礎教育工作職責。
(三)加強推進基礎教育教學改革工作職責。
(四)加強中國小德育和全面實施素質教育職責。
(五)加強統籌、協調和指導以就業為導向的全市中等職業教育的發展和改革職責。
(六)加強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巨觀管理職責。
(七)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及省關於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地方教育管理制度和政策措施。
(二)擬訂全市教育改革與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統籌、協調、指導全市教育改革;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統計、分析和發布。
(三)承擔推進全市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的責任;負責幼兒教育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少數民族教育、民辦教育的巨觀指導與協調管理工作;負責規劃、組織、指導基礎教育課程改革。
(四)統籌、協調和指導以就業為導向的全市中等職業教育的發展和改革;指導中等職業學校專業建設、教材建設、基地建設、教師培養培訓和基礎能力建設;負責協調指導成人教育工作。
(五)承擔協調和服務高等教育發展的責任;協調有關部門為駐慶高校發展創造良好辦學環境,促進高校與地方和大企業協作。
(六)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承擔減輕中小學生課業負擔和加強中國小德育的責任;負責督促、檢查、指導學校開展教學工作;負責督促、檢查、指導學校開展德育、體育、衛生與健康教育、勞動教育、藝術教育、國防教育等工作;協調中小學生參加全國、全省體育(含國防)競賽和藝術交流活動;指導全市中國小校開展勤工儉學工作。
(七)主管全市基礎教育和中等職業教育的教師工作;組織指導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工作;組織、指導教師選拔錄用、培訓、獎勵、資格認定和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
(八)承擔對縣(區)政府和中等以下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工作、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責任;組織和指導基礎教育發展水平、質量的監測工作;指導縣(區)的教育督導工作。
(九)按照國家規定,組織普通高、中等學校招生考試、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及社會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負責組織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考試工作;負責全市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管理工作;負責少數民族考生民族成份核准。
(十)負責本部門教育經費統籌管理和編制部門預算(草案);參與擬訂全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收費、學生資助的政策措施和有關規定;負責義務教育保障機制經費、國家和省有關教育專項經費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統計並監測全市教育經費投入和執行情況;負責管理、指導全市學生資助工作;參與管理所屬單位基建項目規劃、投資、招標;負責部門預算內各單位內部審計工作。
(十一)承擔教育行政執法監督工作的責任,指導基層學校法制建設工作;組織、指導學校開展教育科學研究和教學研究。
(十二)貫徹執行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有關規定,組織、協調、檢查、指導推廣國語和國語測試工作。
(十三)負責信息技術教育統籌規劃與發展建設工作,指導學校開展信息技術教育教學工作。
(十四)負責國際教育交流與合作;協調有關部門做好聘請外教工作;負責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的調研論證工作;負責本市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機構監管工作。
(十五)指導、監督基礎教育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安全穩定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校園周邊環境治理工作;負責基礎教育和中等職業教育信訪工作。
(十六)承擔市委教育工委日常工作。
(十七)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教育局設12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綜合協調、會議組織、檢查督辦、文秘、檔案管理、目標管理、外事工作;負責教育信息採集工作;負責承辦市人大建議、市政協提案答覆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計畫生育和房產工作;負責基礎教育和中等職業教育信訪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
負責教育綜合改革與發展戰略研究,並就重大問題進行政策調研;負責本部門的政府法制工作,辦理由本部門受理的行政訴訟案件;負責本級許可權內的教育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工作;負責本部門法律文書的審定、移送、移交、歸檔工作;負責教育科研的指導和管理工作;負責本部門重要文稿的綜合工作。
(三)思想道德教育科。
負責統籌全市中國小校德育工作;規劃、指導、協調中國小校德育基地建設和德育科研工作;負責勞動教育、科技教育、法制教育等專項教育工作;指導學生社會實踐及中國小校精神文明建設和校園文化建設工作;組織和開展教育系統文明單位、文明學校、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評選工作。
(四)人事科。
負責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工作,擬訂教師和校長的培訓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綜合指導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工作;負責高中階段學校教師資格核准,組織和指導縣(區)國中以下教師資格核准工作;參與組織各級各類學校教師系列的中初等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和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推薦工作;負責中國小特級教師推薦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編制、人事、醫療保險、養老保險等工作;負責教育系統獎勵工作;負責高校畢業生接收和就業指導工作。
(五)發展規劃科。
擬訂教育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承擔教育基本信息統計、分析工作;負責學校布局結構調整工作;負責民辦國中、高中、高中補習班和外地社會力量來大慶辦學的審批及中等職業技術教育機構備案工作;負責擬訂普通高中、職業高中以及成人學校招生計畫;負責直屬學校及所屬單位的基本建設和基建投資管理。
(六)財務科。
負責本部門教育經費統籌管理和編制部門預算(草案);參與擬訂全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收費、學生資助的政策措施和有關規定;負責義務教育保障機制經費、國家和省有關教育專項經費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統計並監測全市教育經費投入和執行情況;負責管理、指導全市學生資助工作;參與管理所屬單位基建項目規劃、投資、招標;負責市教育局及所屬單位預算外資金和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負責部門預算內各單位內部審計工作。
(七)高中教育科(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管理辦公室與其合署辦公)。
指導、推動市區普及高中階段教育的實施;負責指導普通高中教育模式改革和教學改革;擬訂普通高中評估標準;負責普通高中學籍管理、招生、畢業證書的發放驗印工作;負責普通高中課程標準、教學計畫執行、教學進展情況的檢查和指導工作;擬訂教育質量評價標準和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普通高中辦學經驗的總結和推廣工作;負責全市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管理工作。
(八)幼兒及義務教育科。
指導和推動義務教育的實施;負責指導和推動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擬訂義務教育質量評價標準和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義務教育階段教學改革工作;負責全市幼兒教育、學前教育、特殊教育的巨觀指導與協調管理工作;綜合管理並協調少數民族教育工作;負責國中升學考試工作。
(九)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科。
擬訂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的規範和標準並組織落實;負責指導職業技術教育和成人教育機構專業設定與調整工作;負責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招生考試和證書發放驗印工作。
(十)體育衛生藝術教育科。
負責統籌規劃並指導學校體育、衛生、藝術、國防教育工作;負責檢查指導學校藝體教育教學工作,規劃指導有關的基礎設施建設和專業師資培訓工作;負責組織、指導學生體育競賽、文藝比賽工作;負責全市國中畢業生中考體育考試和體育藝術特長生考試工作;負責指導學生的軍訓工作。
(十一)語言文字套用與信息技術管理科。
擬訂市語言文字工作的中長期規劃;負責監督檢查語言文字的套用情況;指導推廣國語和國語測試工作;負責指導和管理語言文字的教改實驗工作;負責信息技術教育統籌規劃和教育信息網建設與管理工作;指導各類學校開展信息技術套用工作;指導教育信息資源庫建設和安全管理工作;負責指導教育技術裝備工作。
(十二)安全保衛科。
負責基礎教育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安全穩定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和宣傳教育;負責協調有關部門檢查、指導基礎教育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機關安全保衛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為市紀檢委(監察局)的派駐機構,人員編制、領導職數單列。

人員編制

市教育局行政編制41名,工勤人員編制4名。
科級領導職數:科長17職(含正科級督學3職、市委教育工委辦公室主任1職),副科長5職(含副科級督學1職、市委教育工委辦公室副主任3職)。主任科員6職,副主任科員2職。

領導班子

局 長
韓邁
主持市教育系統黨委、市教育局黨組、市教育局全面工作,分管教師進修學院、招生辦、人事科、財務科、發展規劃科、科研教育科工作。
副局長
白愛群
主持市教育系統黨委日常工作和教育局機關黨委全面工作,分管黨委辦公室、教師培訓科工作,協助單海峰同志抓人事、招生工作。
副局長
閆傳學
主持督導室全面工作,分管高中教育科、幼兒及義務教育科工作。
副局長
主持實驗中學全面工作。
副局長
戴良木
分管職業與成人教育科、語言文字與信息技術教育科工作。
紀檢委書記
李廣旭
負責教育系統紀檢監察、行風建設工作,分管紀檢監察室工作,協助單海峰同志抓發展規劃科工作。
副局長
韓 邁
分管局辦公室、藝術體育衛生教育科、市中國小衛生保健所、市教學儀器供應站工作。

其他事項

(一)處級職數由市委組織部另行明確。
(二)市政府教育督導室,設定形式不變。主要職責是擬訂全市教育督導工作計畫和督導評估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對縣(區)政府和中等以下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工作;負責組織開展素質教育專項督導評估工作;組織和指導基礎教育發展水平、質量的監測工作;指導縣(區)的教育督導工作。
(三)市委教育工委辦公室。主要職責是承擔市委教育工委的日常工作。
(四)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宜另行規定。

地理位置

地址:緯二路1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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