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慶市安全生產“三個清單”管理規則(試行)

2022年6月,大慶市安委辦制定印發了《大慶市安全生產“三個清單”管理規則(試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慶市安全生產“三個清單”管理規則(試行)
  • 發布單位:大慶市安委辦
發布信息,內容解讀,

發布信息

2022年6月,大慶市安委辦制定印發了《大慶市安全生產“三個清單”管理規則(試行)》。

內容解讀

《規則》主要依據《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安全生產監管監察職責和行政執法責任追究的規定》《地方黨政領導幹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等法律法規制定而成,由大慶市應急管理局負責擬定初稿,分管領導嚴格把關,先後兩次徵求各縣區、各有關部門和市紀委監委的意見及建議,也多次得到市政府辦的指導,並經市應急局法規科審核,經市政府11屆5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歷時3個月最終形成。
《規則》共四章十三條。第一章為“總則”(1-4條),主要說明制定本規則的目的依據、範圍標準和分級管理內容。第二章為“填報內容”(5-7條),主要說明“三個清單”填報規範、填報要求和“隱患問題清單”“督辦整改清單”“監管成效清單”的填報要點。第三章為“保障措施”(8-11條),主要是為了保障“三個清單”管理工作有效實施,發揮作用,市安委辦明確了監督考核、組織巡查、聯合懲戒、執紀問責措施。第四章為“附則”(12-13條),主要對“規則”進行了補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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