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慶市國家稅務局

大慶市國家稅務局1994年9月26日正式掛牌成立,現有在冊職工885人,所屬6個區局,4個縣局,2個直屬局(稽查局、直屬稅務分局),共12個基層單位。

2018年7月5日,國家稅務總局大慶市稅務局掛牌成立,原大慶市國家稅務局、大慶市地方稅務局正式合併。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慶市國家稅務局
  • 成立時間:1994年9月26日
  • 在冊職工:885人
  • 性質:國家單位
機構概況,機構榮譽,機構設定,

機構概況

縣(區)局、直屬局下屬內設機構84個,直屬機構(稽查局)10個,事業單位(信息中心)10個,稅務分局24個,稅務所8個。市局機關行政科室11個,市局直屬事業單位4個,外加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辦公室。擔負著全市21530戶納稅人(其中,一般納稅人5394戶,小規模納稅人3917戶,個體工商戶12004戶)的稅收征管任務。 自1994年至今建局14年來,大慶市國家稅務局已累計組織稅收收入2834億元。其中1998年突破100億元,2001年突破200億元,2004年突破300億元,2006年突破400億元。2007年共組織國稅收入406.1億元,占龍江國稅收入的61%,占全國國稅收入的2%,為國家及地方的經濟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全年收入突出特點是創造了“非原油”稅收(完成64.5億元,同比增長40.5%,增收18.6億元)、四縣稅收(完成19.7億元)和地方企業稅收(其中開發區、讓胡路兩個局收入首次突破6億元,薩爾圖首次突破4億元,尤其是隨著紅崗局稅收突破1億元,我市所有縣區局全部超過億元)三個“新高”,實現了歷史性的跨越。

機構榮譽

在稅收收入實現連續大幅增長的同時,行風評議從04--06連續三年榮獲全市第一,07年又在全市的免評單位中獲得第一名。大慶市國稅局06-07年連續被市委市政府評為執法責任制優秀單位,2007年榮獲“全省依法行政工作先進單位”稱號。文明創建更是不斷摘取新碩果。大慶市國稅局2005年獲得全國文明單位,2006年獲得全省文明行業建設先進系統稱號;12個基層局全部獲得省級以上文明單位稱號;24個基層分局和8個稅務所全部獲得市級以上文明單位或青年文明號。另外,市稽查局2006年被授予全國“巾幗建功文明崗”;肇源縣局2006年被授予黑龍江省“金牌使者”榮譽稱號。谷靜被授予全國稅務系統“十大傑出青年衛士”;任秀傑被授予“全國稅務系統優秀工作者”;姜繼賢被授予黑龍江省“巾幗建功標兵”;彭春瑛被授予“全國稅務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先進個人”等榮譽稱號。

機構設定

一、內設機構:
1、辦公室:
工作職責:制定局機關和本系統的年度工作計畫及長遠發展規劃: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起草和審核有關檔案和報告;負責綜合性會議組織、督查督辦、秘書事務、文電處理、文書檔案、文印、信訪、保密、調研、政務信息、稅收宣傳和外事工作;制定辦公規章制度;組織實施綜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統;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協助局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
2、政策法規科:
工作職責:進行有關稅收法規的調查研究和宣傳培訓;負責貫徹、建立和推進規範稅收執法的規章制度;負責稅收資料的調查工作;負責組織對稅收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承辦重大稅收案件審理的日常工作;負責稅務行政訴訟、行政複議、聽證和賠償等涉稅法律事務;負責規範性檔案的會簽把關;負責稅收檢查案件的複查複審以及配合審計、財政監督部門的外部監督工作。
3、稅政管理科:
工作職責:負責流轉稅、所得稅等稅種稅政業務並對其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擬定有關流轉稅、所得稅徵收管理的具體辦法;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負責金稅工程流轉稅業務的管理及推廣套用工作;負責城市商業銀行、城鄉信用社的財務制度管理工作。
4、國際稅務管理科:
工作職責:負責全市國稅系統國際稅收的徵收管理和稅收業務工作;負責國際稅收協定執行;反避稅實施;涉外稅務審計;負責跨國納稅人稅務管理事宜及國與國之間的情報交換工作;負責我國及外國居民跨國收益稅收監管等國際稅務;負責現行涉外企業所得稅稅收政策管理執行情況和日常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5、進出口稅收管理科:
工作職責:負責對出口商的出口貨物退(免)稅審核、審批、以及對全市的出口退稅情況進行檢查指導。
6、徵收管理科:
工作職責:組織實施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辦法;組織實施稅源管理和納稅服務;負責稅收征管質量考核;負責征管文書和征管檔案管理;負責稅收征管軟體和除涉及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以外的稅控裝置的推廣和套用;負責個體工商戶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負責普通發票管理制度建設;負責對普通發票承印企業的管理;負責企業自印發票的審批及審核上報。
7、計畫統計科:
工作職責:負責稅收計畫管理、稅收會計、統計和信息數據的分析匯總;承擔納稅人申報納稅信息的集中處理和會統核算工作,組織並檢查稅款入、退庫;負責稅源資料的調查和測算,進行稅收分析,監控重點稅源;負責對稅收票證的管理。
8、財務管理科:
工作職責:負責本系統經費、財務、基本建設、裝備和資產的管理工作;組織內部審計和政府採購工作;負責機關財務管理及所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和監督。
9、人事教育科:
工作職責:研究和執行人事管理制度;負責機構、編制、任免、考核、錄用、調配、交流、辭退、勞動工資、人事檔案管理、專業技術職務等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對下一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監督管理和後備人選的培養選拔工作;負責本系統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負責教育培訓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目標管理考核工作;負責對下一級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巡視工作。
離退休幹部管理辦公室(副科級,掛靠人事教育科)。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和服務工作,指導本系統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10、監察室:
工作職責:負責本系統各級國稅機關及工作人員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及有關法律、法規、政策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本系統黨的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和廉政建設工作,負責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負責本級管理幹部信訪舉報、違法違紀案件和系統內重大案件查處工作。
11、機關黨委辦公室:
工作職責:負責局機關和直屬機構、事業單位的黨務、紀律檢查、工會、共青團、婦聯工作;負責市局機關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及計畫生育工作。
二、事業單位
1、信息中心:
工作職責:組織稅收管理、綜合行政管理等信息系統建設;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建立、管理和維護計算機網路與涉稅信息等綜合資料庫;參與組織套用軟體開發和稅控器具的推廣、套用及技術培訓工作;負責計算機設備的維修、維護、調配管理。
2、機關服務中心:
工作職責:擬定局機關後勤服務和行政事務的規章制度及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後勤服務的組織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綜合治理工作;負責局機關辦公物品的採購、保管、分配和維修工作;負責局機關房產管理、安全保衛、醫療保健等工作;負責局機關裝備管理。
3、培訓中心:
工作職責:負責系統國稅幹部的職務培訓、崗前培訓、業務培訓等工作,承擔接待和會議服務工作。
4、票證中心:
工作職責: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計畫、接收、發放和保管工作;負責普通發票的計畫、印製、發放和保管工作;負責編制上報普通發票防偽用品計畫和日常管理工作;根據征管部門的審批意見,負責安排企業自印發票的印製;協助有關部門查處偽造、倒賣、私印發票等違法犯罪行為;協助有關部門監督檢查納稅人發票使用情況;負責向上級報送稅收票證的領用計畫;負責向同級計畫統計部門提供稅收票證領、用、存季報表;負責稅收票證的領取、發放、保管和繳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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