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宗正司

大宗正司是景祐三年(1036)置的宋官署名。

主要職責:
掌糾合宗室外族屬而訓之以德行、道藝接受其詞論而糾正其違失,有罪即先劾奏皇帝,法例不能決斷者,即共同上殿取裁。總管宗室服屬遠近之數及其賞罰規式。每年記錄宗室存亡之數報宗正寺
主要官員:
長官為知大宗正事與同知大宗正事,以宗室團練、觀察使以上有德望者充任,丞二人,以文臣京朝官以上者充任。大宗正司官,先皆以宗室充任,熙寧三年(1070),始以異姓朝臣知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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