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市衛生局

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貫徹全省衛生事業發展的總體規劃和戰略目標,研究擬訂全市衛生事業發展規劃、目標和工作計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安市衛生局
  • 地點:大安市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機構設定,

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責調整,市衛生局主要職責是:
(二)貫徹執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實施藥品法典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貫徹實施國家藥物政策。
(三)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組織實施食品安全地方標準、規範,負責食品及相關產品的安全風險評估、預警工作,組織實施食品安全檢驗機構資質認定的條件和檢驗規範,負責統一發布食品安全信息。
(四)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市衛生資源配置。
(五)組織擬訂並實施農村衛生髮展規劃和措施,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
(六)組織擬訂全市社區衛生、婦幼衛生髮展規劃和措施,規劃並指導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婦幼保健的綜合管理和監督。
(七)負責全市疾病預防控制工作,擬訂實施重大疾病防治規劃與策略,制定全市免疫規劃及措施,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防控與干預,發布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
(八)負責衛生應急工作,擬訂衛生應急預案和措施,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和風險評估,指導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與應急處理,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信息。
(九)指導規範衛生行政執法工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職業病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和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公共場所和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
(十)負責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全行業監督管理,擬訂醫療機構服務、技術、醫療質量的規範和標準,組織制定醫療衛生職業道德規範,建立醫療機構服務評價和監督體系。
(十一)組織擬訂醫藥衛生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實施重點醫藥衛生科技攻關項目,組織開展繼續醫學教育工作。
(十二)指導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工作,組織擬訂全市衛生人才發展規劃,負責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和市防治愛滋病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四)指導擬訂中醫藥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納入衛生事業發展總體規劃和戰略目標。
(十五)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一)人秘科。
負責幹部人事工作;負責衛生系統的幹部調配、勞動工資、獎懲、培訓、職稱評聘等管理工作;承擔衛生技術人員資格認定工作;負責擬定年度工作總結、計畫、主要綜合檔案的起草和協調,督促各科室的業務工作,綜合調研材料,制定局機關內部工作制度;負責會議組織、文秘工作、新聞宣傳、信息信訪、督查督辦、後勤保衛工作;承擔局機關業務綜合、文秘、機關事務等項工作。
(二)財會審計科。
負責執行衛生事業總體發展規劃,制定中長期規劃,調整全市衛生投資方向和衛生資源的最佳化配置;管理局機關、各醫療衛生單位的事業經費和財經活動,並對國有資產進行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調整醫療衛生收費標準並保證實施;負責衛生統計、獎金預算、財務審計工作。
(三)醫政科
承擔公立醫院管理體制改革工作;負責與醫療機構的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和服務等有關政策、規範、標準的指導實施;負責組織對醫院感染控制、醫療急救體系建設、臨床實驗室管理等方面的政策、規範的具體落實;負責重大人員傷亡事件的緊急醫療救援工作;承擔醫療機構醫療服務的監管工作;負責醫療事故的綜合管理;負責醫療廣告的監管工作;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實施藥品法典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的工作;組織指導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培訓工作;組織開展繼續醫學教育、畢業後醫學教育工作;組織醫學科技攻關,指導醫學科技成果的普及套用工作。
(四)疾控監督科(應急辦公室、行政審批辦公室)。
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有關衛生法規;擬定全市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和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依法管理傳染病、地方病、職業病的防治工作;承擔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防治愛滋病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導規範衛生行政執法;依法開展對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等方面的衛生監督管理;整頓醫療服務市場,打擊非法行醫和非法采供血行為;督辦重大醫療違法案件;負責全市婦幼衛生、社區衛生、健康教育的相關政策、規劃、規範的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婦幼衛生技術標準;依法對婦幼保健實施監督管理;統籌協調健康教育工作;綜合協調食品安全,依法組織開展對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查處;承擔食品安全檢測、風險評估和預警工作;負責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的統一發布。
負責組織衛生監測和預警系統,組織協調有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培訓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組織預案培訓和演練,培訓公共衛生和醫療救助專業人員;指導全市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案;幫助和指導各地應對其他經常性突發事件的傷病救治工作;承辦救災、反恐、中毒等重大安全事件中涉及公共衛生問題的組織協調工作。
根據國家關於衛生工作的有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衛生管理方面有關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和審批工作;負責組織協調行政審批事項的勘察、論證、審核等相關工作;負責有關衛生行政許可證的發放工作;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的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負責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由衛生部門承擔的其他行政審批事項。
(五)地方病防治辦公室。
制定全市地方病防治規劃和措施;掌握全市地方病病情,組織協調有關部門落實防治工作;履行衛生部門在地方病防治工作中的職責。
黨委辦公室。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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