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媽攔公交打民警事件

50多歲的女子李某酒後無故攔截公車,並對出警的民警踢踹和打耳光。2015年5月14日獲悉,西城法院一審以妨害公務罪判處李某有期徒刑7個月,緩刑1年。
西城檢察院指控,2014年8月23日15時許,李某酒後在西城區廠橋金台飯店十字路口處,無故攔截一輛609路公車,並登上該公車吵鬧造成車輛停駛、車上其他乘客下車。該公車上的司乘人員報警後,西城公安分局廠橋派出所民警出警到現場進行處置。在民警處置過程中,李某對出警民警有踢踹、毆打耳光的暴力行為,隨即被當場抓獲。
受審時,李某認罪,對自己的酒後衝動行為很後悔。法院認為,李某以暴力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行為,妨害了社會管理秩序,已構成妨害公務罪,依法應予懲處。鑒於李某認罪態度較好,具有一定的悔罪表示,可酌情從輕處罰並適用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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