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縣2016年度菸葉生產扶持獎勵辦法

《大埔縣2016年度菸葉生產扶持獎勵辦法》是大埔縣施行的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埔縣2016年度菸葉生產扶持獎勵辦法
  • 實施地區:大埔縣
大埔縣2016年度菸葉生產扶持獎勵辦法
為穩定大埔菸葉生產發展規模,進一步推進現代菸草農業建設,充分調動各煙區鎮、村和廣大菸農種煙的積極性,有力促進我縣菸葉生產持續、穩定、協調發展,確保我縣2016年度菸葉種植面積落實和收購計畫任務完成。經縣政府研究決定,特制訂大埔縣2016年度菸葉生產扶持獎勵辦法。
一、菸農扶持政策
嚴格執行梅州市菸草專賣局(公司)2016年度菸葉生產投入補貼政策。
(一)菸葉生產專用物資扶持補貼項目、標準及兌現方法。
契約種植主體(菸農)必須根據契約種植面積從所屬菸葉工作站(點)購買由菸草公司和菸農專業合作社統一組織的專用肥料,其中:複合肥每畝50-60公斤、硝酸鉀每畝15公斤、地膜每畝4公斤、有機質肥料80公斤、生石灰50公斤,全部用於菸葉生產。菸草公司按成本價格銷售,按成本價格補貼,補貼款在菸葉生產結束後憑契約、煙用肥料購進憑證兌現補貼。
(二)專業化服務扶持補貼項目、標準及兌現方法。
1.專業化育苗補貼:由菸農專業合作社負責育苗,建立育苗專業隊,專業隊要與菸農簽訂供苗協定,在煙苗移栽結束後,按煙站(點)核實並由菸農確認的實際種植面積對育苗服務專業隊兌現補貼款,標準按市局(公司)扶持辦法執行 。
2.專業化機耕補貼:按照《專業化機耕管理辦法》的要求,建立機耕專業隊並簽訂機耕協定,專業隊必須服從菸農專業合作社統一調配,嚴格執行剔除補貼後由菸草公司、專業隊、菸農三方協商統一的服務價格。在煙苗移栽結束後,按煙站(點)核實並由菸農確認的實際機耕及菸葉種植面積,對機耕服務專業隊兌現專業化機耕補貼款,標準按市局(公司)扶持辦法執行。
二、獎勵政策
根據2016年度菸葉稅總額,分別給予煙區鎮按菸葉稅總額25%的比例獎勵,煙區村按菸葉稅總額7%的比例獎勵,縣烤菸辦按菸葉稅總額18%的比例獎勵。
(一)菸葉收購考核基數及計畫任務的設定。
各煙區鎮菸葉收購考核基數分別為青溪鎮4800擔,茶陽鎮5000擔,西河鎮5500擔,百侯鎮1200擔,楓朗鎮900擔,湖寮鎮600擔,合計18000擔。各煙區村菸葉收購考核基數由所在煙區鎮核定。各煙區鎮菸葉收購計畫任務詳見大埔縣優質烤菸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下達2016年度菸葉生產和收購預安排計畫的通知》(埔煙辦字〔2016〕1號)。
(二)煙區鎮獎勵辦法。
1.對收購量達不到考核基數的,取消一切獎勵及年度評先評優;
2.對收購量超過考核基數10%以內的,按實際收購量每擔獎勵45元;
3.對收購量超過考核基數10%以上30%以下的,按實際收購量每擔獎勵50元;
4.對收購量超過考核基數30%以上50%以下的,按實際收購量每擔獎勵55元;
5.對收購量超過基數50%以上至計畫任務完成的,實行分段獎勵:即超過基數50%以內的,按實際收購量每擔獎勵60元;超出部分每擔獎勵80元;
(三)煙區村獎勵辦法。
煙區村菸葉收購考核基數由煙區鎮核定,並上報縣烤菸辦備案。
1.對收購量達不到考核基數的,取消一切獎勵及年度評先評優;
2.對收購量超過考核基數10%以內的,按實際收購量每擔獎勵12元;
3.對收購量超過考核基數10%以上30%以下的,按實際收購量每擔獎勵15元;
4.對收購量超過考核基數30%以上50%以下的,按實際收購量每擔獎勵17元;
5.對收購量超過考核基數50%以上至計畫任務完成的,實行分段獎勵:即超過基數50%以內的,按實際實購量每擔獎勵17元;超過部分每擔獎勵20元 。
(四)專業化種煙大戶獎勵辦法。
契約種煙面積100畝以上,嚴格執行菸葉種植收購契約相關條款。按完成菸葉交售數量多少,分別給予如下獎勵。
1.完成菸葉交售數量8成以上,但未百分之百完成契約約定量的,給予獎勵5000元;
2.百分之百完成契約約定量的,給予獎勵7000元;
(五)縣烤菸辦獎勵辦法。
獎勵金用於菸葉生產、收購管理、救災復產、煙基維護、專業化種煙大戶獎勵以及新建密集式烤房扶持補貼等項目,資金的使用由縣菸草專賣局(分公司)擬出具體使用方案報縣政府分管領導批准後方可實施 。
(六)獎勵資金的支出。
煙區鎮、煙區村及專業化種煙大戶獎勵資金全部由縣政府獎勵給縣烤菸辦統籌的菸葉稅50%比例中支出。
三、考核工作實施部門
(一)菸農扶持政策兌付工作由廣東菸草梅州市有限公司大埔縣分公司具體組織實施,嚴格按照《梅州市菸草專賣局(公司)2016年度菸葉生產投入補貼辦法》執行 。
(二)煙區鎮考核獎勵由大埔縣烤菸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組織實施,煙區村考核獎勵由所在煙區鎮負責組織實施,嚴格按照《大埔縣2016年度菸葉生產扶持獎勵辦法》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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