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縣農業局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農業農村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有關農業地方性管理規定;組織開展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改革與發展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並提出建議,指導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農村改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埔縣農業局
  • 地點:大埔縣
  • 屬性:非營利性
  • 性質: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
(二)擬訂種植業、水產養殖業等農業有關產業 (以下簡稱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並指導實施.參與制定相關涉農管理規定。
(三)承擔完善農村經營管理體制的工作,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穩定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建議,指導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承包糾紛仲裁和農村集體資產管理,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籌資籌勞管理工作,擬訂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建設和發展。
(四)組織落實促進糧食、水果、水產品等主要農產品生產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引導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產品品質的改善,指導實施農業標準化、規模化生產,會同有關部門提出農業固定資產投資的規模、方向和有關財政性資金安排的意見,提出扶持農業農村發展的財政、項目的建議,擬訂農業開發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農業綜合開發項目。
(五)擬訂農產品加工工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發展,提出農業產業保護、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和農產品進出口的建議,參與擬訂農產品專業批發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
(六)承擔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責任,依法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及時向上級部門提供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依法組織實施符合安全標準的農產品認證和農產品質量的監督管理。
(七)依法開展農作物種子(種苗)、肥料、農藥等行政執法檢查;負責漁業生產安全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
(八)負責農作物種植業和漁業重大病蟲監測預警和防控,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農作物和水生動物防疫檢疫規定,組織監督農作物和水生動物防疫檢疫工作;組織重大農作物和水生動物檢疫性有害生物監測、普查,負責境外引進農作物種子(種苗)和水生動物檢疫有關工作。
(九)指導農業救災復產工作,收集和統計農業災情,組織種子等救災物資的調備和下撥,提出生產救災安全建議,指導農業災後恢復生產,組織農業重大突發事件應急管理。
(十)提出農業科技、農技推廣的規劃,擬訂有關規定,指導現代農業產業化體系和技術推廣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業科研、成果轉化、科技示範和技術下鄉,組織協調引進農業優良品種與先進技術,負責農業科技成果管理、農業新品種保護和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參與組織實施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和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依法實施農業農村人才專業技術資格管理。
(十二)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負責主管的野生植物和水生動物保護工作;擬訂耕地及基本農田質量保護與改良政策並指導實施;依法管理耕地質量,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田基本建設規劃,指導發展節水農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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