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縣文物管理委員會

大埔縣文物管理委員會,為了加強文物管理工作,1994年,成立了“大埔縣文物管理委員會”,文物管理委員會主任由分管副縣長擔任,副主任和委員由文化局、工商局、國土局、司法局、建委、公安局、財政局、宗教局、廣電局等單位領導擔任。委員會辦公室原設在縣博物館,2010年改設在大埔縣文廣局文物股。大埔縣文物管理委員會側重負責不可移動文物的管理。文物管理委員會的成立,標誌著文物管理成為全社會共同的責任,也使縣級文物管理機製得到加強,對不可移動文物的管理起了極大的推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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