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汽輪發電機勵磁系統技術條件(DL\T 843-2010)》由國家能源局發布,主要修改內容如下:增加了限制器、移相觸發的技術要求。對交流勵磁機、副勵磁機的技術要求,以及電力系統穩定器的選型與整定、名詞術語、滅磁裝置和轉子過電壓保護等內容進行了修改和補充。
基本介紹
- 外文名:Spectfication for Excitation System for Large Turbine Generators
- 書名:大型汽輪發電機勵磁系統技術條件
- 作者:國家能源局
- 出版日期:2011年4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155123397
- 出版社:中國電力出版社
- 頁數:21頁
- 開本:16
- 定價:13.00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文摘,
內容簡介
《大型汽輪發電機勵磁系統技術條件(DL\T 843-2010)》由中國電力出版社出版。
圖書目錄
前言
1範圍
2規範性引用檔案
3術語和定義
4使用條件
5系統性能
6部件性能
7試驗
8技術檔案
9標誌、包裝、運輸和儲存
附錄A(規範性附錄)過勵限制的整定原則
附錄B(規範性附錄)欠勵限制的整定原則
附錄C(規範性附錄) 電壓調差率的整定原則
附錄D(規範性附錄) 電力系統穩定器的整定原則
附錄E(資料性附錄)試驗方法
1範圍
2規範性引用檔案
3術語和定義
4使用條件
5系統性能
6部件性能
7試驗
8技術檔案
9標誌、包裝、運輸和儲存
附錄A(規範性附錄)過勵限制的整定原則
附錄B(規範性附錄)欠勵限制的整定原則
附錄C(規範性附錄) 電壓調差率的整定原則
附錄D(規範性附錄) 電力系統穩定器的整定原則
附錄E(資料性附錄)試驗方法
文摘
著作權頁:
5.7勵磁自動調節應保證發電機端電壓靜差率小於1%,此時勵磁系統的穩態增益一般應不小於200倍。在發電機空負荷運行情況下,頻率每變化1%,發電機端電壓的變化應不大於額定值的±0.25%。
5.8勵磁系統的動態增益應不小於30倍。
5.9發電機電壓的調差採用無功調差,無功電流補償率的整定範圍應不小於±15%,整定可以是連續的,也可以在全程內均勻分擋,分擋不大於1%。
5.10發電機空負荷階躍回響特性:
5.10.1 按照階躍擾動不使勵磁系統進入非線性區域來確定階躍量,一般為5%。
5.10.2 自並勵靜止勵磁系統的電壓上升時間不大於0.5s,振盪次數不超過3次,調節時間不超過5s,超調量不大於30%。
5.10.3交流勵磁機勵磁系統的電壓上升時間不大於0.6s,振盪次數不超過3次,調節時間不超過10s,超調量不大於40%。
5.11 發電機帶負荷階躍回響特性:發電機額定工況運行,階躍量為發電機額定電壓的1%~4%,阻尼比大於0.1,有功功率波動次數不大於5次,調節時間不大於10s。
5.12發電機零起升壓時,發電機端電壓應穩定上升,其超調量應不大於額定值的10%。、
5.13發電機甩額定無功功率時,機端電壓應不大於甩前機端電壓的1.15倍,振盪不超過3次。
5.14勵磁調節器的調壓範圍:
5.14.1 自動勵磁調節時,發電機空負荷電壓能在額定電壓的70%~110%範圍內穩定平滑的調節。
5.14.2手動勵磁調節時,上限不低於發電機額定磁場電流的110%,下限不高於發電機空負荷磁場電流的20%。
5.15在發電機空負荷運行時,自動勵磁調節的調壓速度,應不大於發電機額定電壓1%/s,不小於發電機額定電壓0.3%/s。
5.16勵磁系統在發電機變壓器高壓側對稱或不對稱短路時,應能正常工作。
5.17勵磁設備應能經受同步發電機任何故障和非正常運行而不損壞。
5.18 自動電壓調節器應具有動作符合發電機變壓器組及電力系統特性的過勵限制(包含項值電流瞬時限制和過勵反時限限制)、欠勵限制、伏/赫茲(V/Hz)限制和電力系統穩定器(PSS)等附加功能單元。自動電壓調節器的限制特性和整定值應發揮發電機變壓器組短時工作能力,且與相關發電機變壓器組和勵磁變壓器繼電保護匹配。限制過程應快速而平穩。勵磁調節裝置的內部保護應動作於切至備用。
5.19 自並勵靜止勵磁系統引起的軸電壓應不破壞發電機軸承油膜,否則應採取措施。
5.20 當磁場電流不大於1.1倍額定值時,發電機轉子繞組兩端所加的整流電壓最大瞬時值應不大於轉子繞組出廠工頻試驗電壓幅值的30%。
5.21 勵磁系統在受到現場任何電氣操作、雷電、靜電和無線電收發信機等電磁干擾時不應發生誤調、失調、誤動、拒動等情況。
5.7勵磁自動調節應保證發電機端電壓靜差率小於1%,此時勵磁系統的穩態增益一般應不小於200倍。在發電機空負荷運行情況下,頻率每變化1%,發電機端電壓的變化應不大於額定值的±0.25%。
5.8勵磁系統的動態增益應不小於30倍。
5.9發電機電壓的調差採用無功調差,無功電流補償率的整定範圍應不小於±15%,整定可以是連續的,也可以在全程內均勻分擋,分擋不大於1%。
5.10發電機空負荷階躍回響特性:
5.10.1 按照階躍擾動不使勵磁系統進入非線性區域來確定階躍量,一般為5%。
5.10.2 自並勵靜止勵磁系統的電壓上升時間不大於0.5s,振盪次數不超過3次,調節時間不超過5s,超調量不大於30%。
5.10.3交流勵磁機勵磁系統的電壓上升時間不大於0.6s,振盪次數不超過3次,調節時間不超過10s,超調量不大於40%。
5.11 發電機帶負荷階躍回響特性:發電機額定工況運行,階躍量為發電機額定電壓的1%~4%,阻尼比大於0.1,有功功率波動次數不大於5次,調節時間不大於10s。
5.12發電機零起升壓時,發電機端電壓應穩定上升,其超調量應不大於額定值的10%。、
5.13發電機甩額定無功功率時,機端電壓應不大於甩前機端電壓的1.15倍,振盪不超過3次。
5.14勵磁調節器的調壓範圍:
5.14.1 自動勵磁調節時,發電機空負荷電壓能在額定電壓的70%~110%範圍內穩定平滑的調節。
5.14.2手動勵磁調節時,上限不低於發電機額定磁場電流的110%,下限不高於發電機空負荷磁場電流的20%。
5.15在發電機空負荷運行時,自動勵磁調節的調壓速度,應不大於發電機額定電壓1%/s,不小於發電機額定電壓0.3%/s。
5.16勵磁系統在發電機變壓器高壓側對稱或不對稱短路時,應能正常工作。
5.17勵磁設備應能經受同步發電機任何故障和非正常運行而不損壞。
5.18 自動電壓調節器應具有動作符合發電機變壓器組及電力系統特性的過勵限制(包含項值電流瞬時限制和過勵反時限限制)、欠勵限制、伏/赫茲(V/Hz)限制和電力系統穩定器(PSS)等附加功能單元。自動電壓調節器的限制特性和整定值應發揮發電機變壓器組短時工作能力,且與相關發電機變壓器組和勵磁變壓器繼電保護匹配。限制過程應快速而平穩。勵磁調節裝置的內部保護應動作於切至備用。
5.19 自並勵靜止勵磁系統引起的軸電壓應不破壞發電機軸承油膜,否則應採取措施。
5.20 當磁場電流不大於1.1倍額定值時,發電機轉子繞組兩端所加的整流電壓最大瞬時值應不大於轉子繞組出廠工頻試驗電壓幅值的30%。
5.21 勵磁系統在受到現場任何電氣操作、雷電、靜電和無線電收發信機等電磁干擾時不應發生誤調、失調、誤動、拒動等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