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國工匠(在引領力、實踐力、創新力、攻關力、傳承力方面顯現明顯發展潛力的工匠)

本詞條是多義詞,共14個義項
更多義項 ▼ 收起列表 ▲

“大國工匠”是指有5年以上一線生產現場工作經歷,長期踐行執著專注、精益求精、一絲不苟、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具有突出技術技能素質等基本條件。在引領力、實踐力、創新力、攻關力、傳承力方面顯現明顯發展潛力的工匠。

2024年1月19日報導,中華全國總工會印發《大國工匠人才培育工程實施辦法(試行)》,提出計畫每年培育200名左右大國工匠,示範引導各地、各行業每年積極支持培養1000名左右省部級工匠、5000名左右市級工匠。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國工匠
  • 類型:工匠
發展歷史,相關檔案,工匠培育,

發展歷史

2024年2月,天津市總工會印發《關於開展天津市2024年大國工匠培育對象推選工作的通知》,按照全國總工會要求,將在全市範圍推選6名候選對象向全國總工會推薦。

相關檔案

檔案發布
2024年1月19日報導,中華全國總工會印發《大國工匠人才培育工程實施辦法(試行)》,提出計畫每年培育200名左右大國工匠,示範引導各地、各行業每年積極支持培養1000名左右省部級工匠、5000名左右市級工匠。
內容解讀
辦法對培育對象條件進行了明確規定,包括政治素質過硬,有5年以上一線生產現場工作經歷,長期踐行執著專注、精益求精、一絲不苟、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具有突出技術技能素質等基本條件。此外,培育對象應在大國工匠能力標準上有突出潛能,即在引領力、實踐力、創新力、攻關力、傳承力方面顯現明顯發展潛力。

工匠培育

大國工匠培育期一般為兩年,期滿後由全總向完成培育任務並評價合格的入選對象頒發大國工匠證書。培育期內,推薦單位制定實施本單位的大國工匠培養方案,定期報備培育情況。
為向大國工匠提供更好支持保障,全總設立大國工匠激勵保障專項資金,支持工匠開展項目攻關、技能傳承等工作。對於培育期滿獲得大國工匠證書的,工會將比照全國勞模標準為人選落實待遇,並加強對大國工匠的推薦使用。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