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縣公安局是大名縣人民政府組成的工作部門,現任領導是王運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名縣公安局
- 辦公地址:大名縣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按照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的指示要求,落實上級機關部署的公安工作並組織、部署、協調、落實全縣的公安工作,並檢查、監督、貫徹執行情況。
(二)嚴密掌握全縣敵情、社會治安和刑事犯罪活動情況,開展反恐怖工作,搞好預測、分析、執行,為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決策及時提供重要信息及落實情況。
(三)指導全縣公安機關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強公安隊伍正規化建設以及公安宣傳、教育訓練工作;負責對全縣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四)指導和承辦對危害國家安全案件、刑事案件、經濟犯罪案件、涉毒案件的偵查、預審工作;組織、協調、查辦重大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案件。
(五)指導全縣公安機關依法承擔社會治安、戶籍、居民身份證、槍枝彈藥、危爆物品、環境安全保衛等管理工作;負責全縣食品藥品安全保衛工作。
(六)依法指導和監督全縣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企事業單位保衛組織的建設。
(七)組織指導出境、入境和外國人在市內居留、旅行的有關管理工作。
(八)監督、指導全縣收押監管場所的建設和管理;組織對在押人員的監管、教育工作。
(九)監督、指導全縣公安機關執法活動;組織全縣公安機關的行政複議工作。
(十)指導、組織全縣公安機關維護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對機動車輛、駕駛員的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公共信息網路系統的安全監察工作,依法打擊網際網路上的違法犯罪活動。
(十二)負責和指導全縣公安機關財務、裝備、基建、生活服務等工作;搞好局機關後勤保障和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十三)統籌協調、組織管理電子監控設備的工程建設和日常維護;管理公安系統的科研項目、普及推廣公安科技工作。
(十四)法律規定的其它職責和承辦縣委、縣政府及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任領導
副縣長、黨委書記、局長王運曉:主持全局工作。
黨委副書記、政委李軍輝:協助局長主持全面工作,分管政工監督室、警務保障、國保大隊、信訪、督察工作。
黨委委員、副局長徐省軍:分管刑偵、網安大隊、合成作戰工作。
黨委委員、副局長李傑軍:分管特巡警大隊、交警大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