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是大同市地方人民政府主管大同市行政審批服務管理的政府機構。
基本概況,主要職責,
基本概況
大同市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是大同市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大同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行政審批、政務改革、政務服務、政務信息管理和公共資源交易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統籌指導、協調、監督、推進全市政務服務、公共資源交易體系建設及全市政務改革和管理工作。
(二)負責組織開展全市政務改革和管理有關重大和長遠問題的調查研究,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規範性檔案,組織全市各部門落實市委、市政府重要領域、關鍵環節的重大政務改革舉措。
(三)負責推進全市政務服務體系和政務服務標準化建設,制定審批服務運行評價標準,建立相應考核評價機制。負責最佳化簡化線上線下政務服務流程,探索推進“不見面審批”、“一門式一網式”政務服務,梳理編制公布“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事項清單,對政務服務事項實行清單化管理,規範政務服務行為。
(四)負責組織推進全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擔市級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具體工作。負責推進市級相對集中行政審批許可權改革工作,探索推行“大廳之外無審批”“一枚印章管審批”。指導縣區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試點等行政審批改革工作。推動政務服務向基層延伸,打造基層“一站式”綜合便民服務平台,打通基層政務服務“最後一公里”。
(五)負責統籌協調、指導、監督、推進全市公共資源交易工作,組織指導全市公共資源交易體系建設。統籌推進全市公共資源交易平台建設。負責編制全市公共資源交易、政府採購目錄。負責整合建設和管理全市統一的綜合評價專家庫。
(六)負責制定行政審批、公共服務、公共資源交易中介服務標準體系,清理規範中介服務事項和機構。負責對進入市級政務服務平台和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服務機構的管理、監督工作。負責建設全市中介服務網上交易平台。
(七)負責統籌推進全市“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工作。負責全市一體化線上政務服務平台建設。承擔市級線上政務服務平台的管理、維護工作。統籌推進“網際網路+監管”、“智慧監管”政務服務平台建設。
(八)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市政務大數據發展套用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推進全市政務信息系統集約建設運維、政府各部門業務協同和政務數據資源融合共享。負責建立完善數據開放平台和標準體系,推動政府數據開放共享利用。承擔“政務雲”平台建設,建立“政務上雲”制度、標準體系。負責統一管理政務數據,統籌規劃全市政務服務網路建設,統籌管理市直部門政務信息系統建設項目和資金,推動實現全市域“一平台、一張網、一個庫”。
(九)統籌推進全市政務服務平台“網際網路+監管”體系建設。負責整合各類監管信息資源,匯集全市各級監管部門監管業務結果數據。負責對市政府有關部門及其所屬單位開展行政審批、公共服務、公共資源交易等工作的行政效能監察。承辦、轉辦和督辦行政審批、公共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相關投訴舉報,組織開展績效考核。
(十)承擔市人民政府最佳化營商環境相關職責。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二)職能轉變。市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要根據法律法規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有關規定,負責在市政務大廳探索推行“一枚印章管審批”,對審批事項進行精簡、歸併、最佳化重組,以企業和民眾辦好“一件事”為標準,最佳化再造審批流程,提升審批效率,從機制上解決行政審批互為前置等問題,對各類審批事項,由所涉部門審批人員、首席代表審批、簽字後,統一加蓋“大同市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行政審批專用章”,取代各部門審批專用章,各審批部門對相關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負責推動“最多跑一次”“一次不用跑”改革。負責推進“一網通辦”“全程網辦”等工作。
(十三)與市委編辦有關職責分工。市委編辦負責組織推進和完善政府部門權責清單制度,統籌協調權責清單管理和執行情況監督。市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配合推進和完善權責清單制度,具體承擔市級權責清單梳理規範、動態調整等相關管理工作,對縣區權責清單管理工作進行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