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平城區統計局

大同市平城區統計局

大同市平城區統計局,是大同市平城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承擔組織領導和協調全區統計工作,負責指導各鄉、街統計工作站的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
(二)根據國家巨觀管理和科學決策的需要,建立完善全區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統計指標體系和統計調查體系,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區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全區投入產出調查方案,核算全區國內生產總值,彙編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監督管理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三)在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國情國力普查,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全區區情、區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四)組織實施工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居民服務和其它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以及裝卸搬運和其它運輸服務業、倉儲業、計算機服務業、軟體業、科技交流和推廣服務業、社會福利業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地質勘查、旅遊、交通運輸、郵政、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全區性基本統計數據。
(五)組織實施能源、投資、科技、人口、社區基本情況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房屋、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全區性基本數據。
(六)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區性的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區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公報和統計信息,組織建立部門間統計信息共享制度和發布制度。
(七)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統計監督,向區委、區政府及有關部門和社會各界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八)審批部門統計標準,依法審批或者備案各部門統計調查項目、地方統計調查項目,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組織建立服務業統計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依法監督管理涉外調查活動。
(九)指導全區統計專業技術隊伍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管理全區統計專業資格考試、職務評聘和認定工作。
(十)建立並管理全區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系統,指導和管理各鄉、(街)的統計資料庫和網路的基本標準及運行規則。
(十一)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它任務。
(十二)職能轉變。區統計局要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責任制,構建符合統計規則、具有平城“四個示範區”特色的現代統計調查體系,構建與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要求相適應的統計管理體制機制。

內設機構

(一)行政股。負責機關和下屬事業單位的黨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內部事務的管理辦理,與上級機關及同級機關進行有關工作聯繫;起草局各種檔案材料,做好有關會議記錄;負責文書處理和文書檔案、專業檔案的整理、管理;承辦局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考核工作;負責人事工資管理;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政務信息和統計信息的撰寫報送;負責局財務、固定資產和安全管理;具體處理局內部其它有關行政後勤事務,接受並完成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業務股。組織實施大型國情國力調查和專項抽樣調查;負責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房地產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及其他服務業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數據;負責組織實施勞動工資、科技創新研發、社區基本情況、文化產業發展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組織實施婦女兒童“兩綱”發展綱要執行情況的統計監測;負責對全區經濟、社會運行狀況進行監測、分析和預測,提出綜合性巨觀經濟分析報告;編寫經濟運行監測月報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公報,負責統計數據的公布和解讀;收集、整理全區經濟社會發展數據和區域經濟轉型升級考核數據;對相關專業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開展分析研究;管理全區統計調查項目和統計標準,審批部門統計調查項目,組織協調統計基層基礎建設。
(三)法規股。組織統計法律、法規的宣傳普及;開展統計執法檢查,依法處理統計違法案件。

現任領導

局長:金雲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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