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人民政府關於大同汽車北站項目建設土地徵收(拆遷)的通告於2012-8-15頒布。
其目的是為進一步完善城市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方便廣大市民出行需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同市人民政府關於大同汽車北站項目建設土地徵收(拆遷)的通告
- 發布單位:大同市人民政府
法規頒布,法規內容,
法規頒布
城鄉建設
2012-8-15
法規內容
根據我市城市總體規劃,為進一步完善城市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方便廣大市民出行需求,經市政府批准,決定建設大同汽車北站項目,現將項目用地徵收(拆遷)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項目徵收(拆遷)範圍:
具體四至範圍為:北環路北側,東鄰御河西路綠化帶,西鄰同豐公路,北鄰村民住宅。
二、徵收(拆遷)人:
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項目範圍內的建築物、構築物和土地,由南郊區人民政府組織實施拆遷安置補償工作,電力等管線設施由產權單位遷移。
三、上述範圍內所有無規劃許可證、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的建築物、構築物和臨時建築一律無償徵收(拆除);市屬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駐同中央、省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的有證建築不予補償。
四、上述範圍內的國有劃撥土地無償收回,農村集體土地按市政府有關規定徵用。
五、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上述範圍內嚴格禁止單位、個人的一切新、擴、改建行為,否則,造成的損失自負。
六、上述範圍內的建築物、構築物及土地所有人、使用人攜有效證件,於2012年8月25日前到所在南郊區人民政府現場拆遷辦公室進行登記、核實、確認,並由其所屬單位、個人於2012年9月25日前搬遷、拆除。
七、各有關單位、個人要顧全大局、服從城市建設需要,積極主動配合徵收(拆遷)工作,確保徵收(拆遷)工作順利實施。
特此通告
大同市人民政府
201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