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

大同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是大同市地方政府主管大同市金融的政府機構。

基本概況,主要職責,

基本概況

大同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是大同市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大同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關於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落實省、市關於地方金融業發展的各項政策和工作部署。組織或者參與起草金融工作的地方性法規、市政府規章草案和規範性檔案,擬訂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實施。協調解決地方金融改革和發展重大問題。
(二)負責全市金融工作的協調組織。加強與人行大同市中心支行、大同銀保監分局等部門的聯繫溝通,建立溝通協調機制,組織各類金融機構為大同經濟社會發展服務。協調有關部門推進金融創新。統籌協調和落實市政府與金融機構的戰略合作。牽頭組織金融對地方經濟社會支持保障情況的匯總分析、考核評價,落實金融機構激勵措施。參與制定重大項目融資方案,配合有關部門指導協調投融資主體開展融資工作。
(三)牽頭負責地方金融機構的經營業績考核、指導改制重組和協調服務。指導地方金融人才隊伍建設,配合有關部門推薦考核地方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
(四)負責推進全市企業上市工作。組織協調企業上市的培育推薦等工作。負責企業上市所需確認事項的核實工作。配合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做好上市公司再融資和資產重組工作,協調上市公司風險防範和處置工作。
(五)指導和推進銀行、證券、保險、期貨、信託、基金、金融租賃、資產管理公司、金融消費公司等各類金融機構的改革和發展。負責對全市由政府出資發起、參與設立的投資基金進行考核評價。負責地方金融機構的培育發展,指導組建新的地方金融機構。
(六)引導和規範民間融資,擬訂吸納民間資金的政策、規劃與措施。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金融領域,指導民營銀行和非銀行機構的設立和發展。加強對新興地方金融組織的培育、管理和協調服務。負責小額貸款、融資擔保、典當行、融資租賃等公司的覆核報批、協調服務和年度評級。指導市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典當行等行業協會工作,指導縣(區)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做好風險處置等工作。開展網際網路金融研究,會同有關部門建立網際網路金融發展協調機制,促進網際網路金融健康發展,防範和處置網際網路金融風險。
(七)指導和推動金融市場體系建設。牽頭培育管理未上市公司股權轉讓市場。負責各類交易場所的培育。
(八)負責金融業的招商引資。吸引、聚集金融資源,鼓勵金融機構入駐大同,指導金融機構合理布局。指導推進金融功能區、金融集聚區建設。
(九)負責金融發展環境建設。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最佳化大同信用環境。促進區域金融合作與交流。完善各類金融機構、金融人才的服務體系,擬訂引進、服務金融人才的政策措施。指導金融機構對外開放與合作發展。
(十)指導金融支持創新驅動、轉型發展和綜改試驗區建設,推動金融機構開展金融產品和服務手段創新。研究發展普惠金融,協調指導金融服務社會民生工作。圍繞推動高質量發展,建立科學高效的服務機制,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更好地為實體經濟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撐。
(十一)會同金融監督管理部門和市有關部門建立金融穩定協調機制,防範、化解、有效處置轄區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與安全。承擔市處置非法集資領導組的日常工作。協調執法部門打擊各類非法金融活動,維護本地區良好金融生態。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職能轉變。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要按照轉變職能、最佳化職責的要求,防範、化解、有效處置轄區金融風險,維護本地區良好金融生態。圍繞推動高質量發展,建立科學高效的服務機制,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更好地為實體經濟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撐。
(十四)有關責職分工。
1.與市財政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財政局履行市屬地方金融機構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責,負責管理市屬地方金融類企業國有資產,參與擬訂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制度,按規定管理資產評估工作;負責地方金融方面的部門預算,擬訂地方金融類企業財務管理制度,並按規定管理政策性金融業務,對地方金融機構的財務及資產實施監督管理等工作。
2.與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根據《中共大同市委、大同市人民政府貫徹落實〈國務院支持山西省進一步深化改革促進資源型經濟轉型發展的意見〉2017-2020年實施意見》(同發〔2017〕38號),市發改委履行大同市建設國家級綠色金融改革創新示範區工作及推進組辦公室職責。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積極做好相關配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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