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暫住證辦理由公安派出所受理。
法律依據,登記機構,登記主體,登記範圍,登記收費,審批人員責任,
法律依據
1、《湖北省暫住人口治安管理暫行規定》第三條規定:“公安機關是暫住人口治安管理的主管機關。公安派出所負責轄區內暫住人口管理的具體工作”;
2、《湖北省暫住人口治安管理暫行規定》第五條規定:“對暫住人口的管理實行暫住登記和暫住制度。”“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市區或者鄉、鎮,在本省行政區域內暫時居住的人員,應申報暫住登記”。
登記機構
公安派出所。
登記主體
縣(市)區公安分局。
登記範圍
1、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市區或者鄉、鎮,在本省行政區域內暫時居住的人員;
2、外國人、無國籍人、華僑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區居民、台灣居民來省暫住的人員。
登記收費
5元/證,鄂價費220號文。
審批人員責任
工作人員在辦理登記中,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玩忽職賽的,由其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機關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