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不列顛大法官(英文:Lord High Chancellor of Great Britain),通稱大法官(英文:Lord Chancellor),是英國政府內一個高級和重要的官位。大法官在一眾國務重臣(Great Officers of State)中排行第二,有關任命都由首相提出意見,再由君主委任。在1707年英國成為聯合王國以前,此職位曾分別為“英格蘭大法官”(Chancellor of England)及“蘇格蘭大法官”(Lord Chancellor of Scotland)執掌。
托馬斯·莫爾爵士是歷史上最有名的大法官之一,他於亨利八世在位時供職,後來被亨利八世處決。作為君主的其中一名官員,大法官會出席“御前會議”。假如大法官本身是一位主教,他在出席會議前將可獲傳訊令狀(writ of summons),但如果大法官本身僅僅是一位教士、俗人或地位更低的人士,他將不獲任何傳訊令狀。御前會議後來演化成國會,而大法官就成為了上議院的議長。亨利八世在位時曾通過一項法令,讓大法官正式有權主持上議院會議,而大法官本身更無須具備貴族身份。現任大不列顛大法官肯尼斯·克拉克
大法官的司法職能亦透過“御前會議”而有所演化。以往有關於司法上的申請需要向君主及“御前會議”通報,不過在1280年時,愛德華一世就下令其法官在皇座法庭自行負責處理及審視有關的申訴。當中,重要的申訴要交由大法官作定奪,而更重要的申訴則會獲君主注意。而自愛德華三世在位開始,大法官開始有屬於自己的法庭,這個法庭後來演化成所謂的大法官高等法庭。在這個法庭內,大法官會依照公平性(或衡平法),而非具有嚴格規範原則的普通法去審理案例。由於大法官在大法官高等法庭內是代表國君施行公正仁義,因此大法官亦曾經有“皇家良心保管者”(Keeper of the Royal Conscience)之稱號。教士主導大法官一職的情況,直到16世紀才告終止。在1529年,時任大法官兼約克大主教托馬斯·沃爾西(Thomas Wolsey)樞機由於未能成功實現取消亨利八世的第一段婚姻,結果遭到免職。此後,俗人取代了教士,成為擔當大法官的人選。教士出任大法官的情況曾一度於瑪麗一世在位時再次出現,但此後幾乎所有大法官都是由俗人擔任。
職位
在舊日大法官由教士出任的時候,大法官缺席或出缺時,職務會由“國璽掌官”(Keeper of the Great Seal)暫代,一旦大法官被委任,國璽掌官之職就會解除。後來在伊莉莎伯一世登位後,國會通過一項法案,賦予國璽大臣(Lord Keeper of the Great Seal)享有與大法官“一樣的身份、地位、司法權、執行法律的權利、以及其他關稅、貴重物品及利益”。大法官與國璽大臣之唯一分別在於任命的程式;大法官透過英皇制誥獲得任命,但國璽大臣只要接收國璽,並開始作出保管,就完成任命的程式。
王國國璽的保管也是由大法官負責的,而國璽一般都是在英皇制誥、令狀、及其他皇家公告上使用。雖然國璽由大法官負責保管,但每次要使用國璽時,則由皇室駐大法官署書記官(Clerk of the Crown in Chancery)負責監督,而皇室駐大法官署書記官亦同時兼任大法官的常務次官。大法官只負責保管王國國璽,而蘇格蘭國璽與北愛爾蘭國璽則分別由蘇格蘭第一部長和北愛爾蘭大臣保管。
根據《1937年攝政法案》,大法官、連同君主配偶、下議院議長、英格蘭及威爾斯首席大法官和主事官(Master of the Rolls)一同被賦予權力,有權參與決定君主是否需要解除其皇室職責。在這五人當中,如果有三人或以上根據證據(例如醫生證明)認為君主患有心理或身理疾病,以致未能執行國家元首應有的職責,其權力就可轉移予攝政王。
大法官於上議院中主持會時身著帶有金間條的黑色禮袍。大法官在一眾重大國務官員中排名第二,僅僅位列加冕事務長之後,不過如上所述,加冕事務長一職自15世紀開始已基本上處於懸缺,現時加冕事務長之職只會在君主加冕當日才會有人出任,因此,大法官事實上在其他時間都是地位最高的重大國務官員。另據《1351年叛國法案》,凡謀害大法官者皆可處以叛國罪,可見大法官地位之重要。雖說謀害皇室財務主管(Lord High Treasurer)同樣會被處以叛國罪,但由於現時皇室財務主管之職已長年以委員會的方式運作,因此沒有這項權利。
在現時的國家排名名單(order of precedence)中,大法官亦享有超然地位,僅位列於皇室家庭及教會高級成員之後。在英格蘭地區而言,大法官則僅位列於皇室家庭及坎特伯雷大主教之後;至在蘇格蘭地區,其地位亦僅在皇室家庭及蘇格蘭國教會大會首長高級專員之後。儘管大法官的正式職稱是“大不列顛大法官”,大法官在北愛爾蘭也有自己的地位排名。在那裡,其地位列於皇室家庭、阿馬(Armagh)的基督教及羅馬天主教大主教、都柏林的基督教及羅馬天主教大主教、以及蘇格蘭國教會大會議長之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