夢潔家紡[002397]

要點一:所屬板塊 預盈預增板塊,證金持股板塊,智慧型家居板塊,湖南板塊,紡織服裝板塊,長株潭板塊。
要點二:經營範圍 生產、加工、銷售家用紡織品、化學纖維製品、羽毛(絨)製品、服裝、鞋帽、家具、玩具、工藝美術品、文化辦公用品;銷售銀器、日化用品、廚具、潔具、燈具、電熱毯、取暖器具;計算機軟、硬體的開發、生產、銷售;國家法律、法規允許的進出口業務(國家限定公司經營的商品和技術除外)。
要點三:主營家紡行業 公司為國內床上用品行業龍頭企業之一,產品涵蓋8大類,2600多個品種,擁有“夢潔”,“寐”,“夢潔寶貝”,“覓”四個自主品牌,堅持“愛在家庭”的經營理念,是行業內首家同時擁有“中國馳名商標”,“中國名牌”,“國家免檢產品”榮譽稱號的家紡企業。夢潔牌床上用品在06-08年連續三年榮獲“全國市場同類產品銷售第一名”。
要點四:多品牌策略 “夢潔”牌覆蓋面廣,涵蓋低,中,高檔各個層次,根據消費者的消費偏好分為十大系列,各系列單獨運作,可分可合,靈活性強,對收入貢獻超過80%,“寐”牌定位高端,致力於滿足高收入階層的消費訴求,“夢潔寶貝”作為國內第一個專業兒童家紡品牌,已經發展專賣店130多家。此外公司還新推出自主網購品牌“覓”和倡導整體家居概念的“MENDALE/MAISON”,夢潔寶貝獨家獲得國際品牌barbie,doudou 等的形象使用權,為打造國內兒童寢居第一品牌奠定良好基礎,
要點五:擴大產能+渠道拓展 公司以募集資金17810萬元投資新增年產30萬套寢飾套件及80萬條芯被類生產線,建成後公司寢飾套件產能將達到54.38萬套,芯被類產能達到130.93萬條,達產後預計年新增銷售收入50020萬元,新增利潤4281萬元。(2010年度實現的效益2366.45萬元)以18493萬元投資直營網路建設項目,計畫在北京,上海,瀋陽,天津和長沙購置店鋪開設5家大型專賣店,在上海,北京等地租賃新開專賣店30個,新開專櫃60個,整改原有專櫃100個,達產後預計年新增銷售收入25408萬元,新增利潤3144萬元(截止2010年末投入9653.65萬)
要點六:研發優勢 截至09年末,公司累計獲得專利200餘項,是行業內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最多的企業。公司每年推出新產品600餘款,先後有十餘款單品銷量累計超過3萬套以上,創造了床上用品單品銷售記錄。公司堅持走產學研相結合的道路,與十幾所學院建立了戰略合作關係。公司在國內多次開創家紡產品設計先河,第一家將傳統湘繡工藝套用於家紡產品,第一家將轉移印花面料和裝飾面料套用於家紡產品,第一家推出絎繡套件產品,第一家推出專業兒童家紡品牌,第一家推出自由組合天然材質保健產品系列等。
要點七:後台管理優勢 公司是床上用品行業中第一家實施信息化管理工程的公司,03年入選國家信息部“中國企業信息化500強企業”。通過十幾年的積累和發展,形成了以ERP,SCM,DRP和PDM為主線,以企業呼叫中心和網路電子商務為溝通渠道的信息化管理系統。在行業內,夢潔在公司物流,資金流和信息流等資源的集成上有突出優勢,大大提高了企業的經營效率。
要點八:牽手和而泰拓展智慧型家居 2015年4月23日公告稱,公司於4月23日與和而泰(002402)簽署了《整體智慧型臥室戰略合作框架協定》,雙方建立戰略合作,研發並製造以科學健康舒適睡眠為核心理念的智慧型臥室系列產品,並進一步拓展相關領域的產品與市場,加速智慧型臥室項目與產品的普及和推廣,促進智慧型家居產業的規模化發展。協定有效期至2018年4月22日。
要點九:股權激勵 2013年8月,公司擬授予激勵對象890萬份股票期權,占公司股本總額15120萬股的5.886%,本計畫授予的股票期權的行權價格為11.36元。激勵對象包括公司(含公司控股的子公司)董事、核心管理、業務及技術人員,總計137人。行權條件為以2012年度的淨利潤為基數,2013-2016年的淨利潤增長率不低於55%、85%、115%以及145%,同時淨資產收益率不低於7%、8%、8%以及8%。
要點十:股東回報規劃 2012年8月,公司制定未來三年(2012-2014)股東回報規劃。未來三年內,公司可以採取現金、股票或者現金與股票相結合的方式分配利潤,可以進行中期現金分紅。未來三年公司在符合利潤分配原則、保證公司正常經營和長遠發展的前提下,積極採取現金分紅。在滿足現金分紅條件下,公司未來三年以現金方式累計分配的利潤不少於未來三年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的30%,具體分配比例由公司董事會根據當年實現利潤情況和公司發展的需要以及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擬定,由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決定。
要點十一:自願鎖定股份 公司控股股東姜天武,一致行動人伍偉及持有發行前5%以上股份的股東李建偉,張愛純,李軍,李菁分別承諾,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託他人管理所持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購該部分股份。除上述股東外的其他11位股東分別承諾,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託他人管理所持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購該部分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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