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種稅、多次征

多種稅、多次征是復稅制的一種。多種稅指對同一個徵稅對象或納稅人同時徵收多種稅; 多次征,指一種稅收在各個流轉環節上多次課徵。新中國成立初期,我國雖實行多種稅、多次征的工商稅收制度。當時對商品流轉課徵的主要稅種有貨物稅、營業稅和印花稅等。一種產品銷售以後,要同時繳納貨物稅、營業稅、印花稅等幾種稅。而且對商品在出廠、批發、零售各個環節,每周轉一次就要徵收一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多種稅、多次征
  • 所屬學科:稅收學
這是與當時多種經濟成份並存,特別是資本主義工商業大量存在的情況相適應的,它有利於組織國家財政收入,充分發揮稅收調節經濟的槓桿作用; 有利於加強國家對各種經濟成份的財政監督,並配合對資本主義工商業實行利用、限制、改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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