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種寫法並用法

【多種寫法並用法】 數罪併罰案件,共同犯罪或集團犯罪案件,因為被告人的罪行交錯,情節各異,罪責不同,觸犯的法律條款也不盡相同,對於這類案件,可採用下面兩組寫法:一、先總後分,依人排列。從敘事的角度講,就是採用“總分關係”的寫法,先總提,然後再分別敘述;先概括寫明共同的主要罪行(採用依類綜合法和突出主罪主犯法進行概述),然後依次按主犯、從犯的順序,將每一被告人的罪行各寫一段,並敘述各個被告人在實施犯罪過程中的地位、作用和應負的罪責。除了共同犯罪的罪行外,部分被告人還有個人單獨罪行的,就在該被告人罪行最後另起一段寫明。這種寫法就是要求做到點面結合,開頭既有全面情況的概述,接著又有每個被告人犯罪事實記敘,這樣才能做到既全面又具體。二、觸犯數罪,並列敘述。從敘事的角度講,就是採用“並列關係”的寫法,如系單人(多人)作案多次,觸犯數個罪名,以運用這種寫法為宜(當然,就某一案件來講,還是採用突出主罪、主犯的方法,就某一個罪來講,又是採用時間自然順序法進行記敘的)。寫時在每個罪的上面安上一個小標題,或用數字以示相對的獨立,其目的在於標明各部分的罪名及其罪責,以區別被告人犯有數罪的具體的犯罪事實,做到醒目明了。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