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目標決策法

多目標決策是對多個相互矛盾的目標進行科學、合理的選優,然後作出決策的理論和方法。它是 20世紀 70年代後迅速發展起來的管理科學的一個新的分支。多目標決策與只為了達到一個目標而從許多可行方案中選出最佳方案的一般決策有所不同。在多目標決策中,要同時考慮多種目標,而這些目標往往是難以比較的,甚至是彼此矛盾的;一般很難使每個目標都達到最優,作出各方面都很滿意的決策。因此多目標決策實質上是在各種目標之間和各種限制之間求得一種合理的妥協,這就是多目標最最佳化的過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多目標決策法
  • 外文名:Multi-objective decision-making method
  • 起始年代:20世紀 70年代
  • 屬於管理科學
多目標決策法(Multi-objective decision-making method)
多目標決策法的概念
多目標決策法的基本原理
從人們在多目標條件下合理進行決策的過程和機制從上分析,多目標決策的理論主要有:多目標決策過程的分析和描述;衝突性的分解和理想點轉移的理論;多屬性效用理論;需求的多重性和層次性理論等。它們是構成多目標決策分析方法的理論基礎。
在多目標決策中,有一部分方案經比較後可以淘汰,稱為劣解;但還有一批方案既不能淘汰,又不能互相比較,從多目標上考慮又都不是最優解,稱為“非劣解”(或“有效解”、“帕累托解)。
多目標決策的方法
多目標決策的方法很多,有的要用線性規劃、非線性規劃、目標規劃等方法。對於多目標的方案有限的決策問題一般先採用列表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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