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爾德會議

多爾德會議,荷蘭加爾文派在荷蘭國務會議支持下,1618至1619年在多爾德(Dort)召開的會議。除本國代表外,英格蘭、瑞士和帕拉提納特(Palatinate)、黑森(He-sse)、不萊梅(Bremen)領地的加爾文派也派特使到會。會議旨在鎮壓荷蘭諫諍派(即阿明尼烏派, 因曾向政府呈《諫書》請求保護而得名)。諫諍派反對加爾文的預定論,強調自由意志和人的價值,因而受到執政莫里斯(Maurice,1588—1625在位)所支持的正統加爾文派迫害。此次會議是正統加爾文派和諫諍派矛盾尖銳化的表現。會議判定阿明尼烏的神學觀點為謬妄,取締諫諍派,逮捕並審判該派代表人物,制定多爾德“教會法”, 與《比利時聲明》和《海得堡問答》一起作為正統加爾文派的基本教義。莫里斯死後,諫諍派重又發展。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