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胞的癌變至少需要兩種致癌基因的聯合作用,每一個基因的改變只完成其中的一個步驟,多基因、多步驟的變異最終完成癌變過程。這個觀點陸續得到了許多實驗結果的進一步證實,並逐漸發展成為得到普遍認同的多步驟致癌(multistep carcinogenesis)假說,也稱多步驟損傷學說。
目前認為,惡性腫瘤的發生是一個多階段逐步演變的過程,正常細胞是通過一系列進行性的改變面逐漸變成惡性的.在這種克隆性演化過程中,常積累一系列的基因突變,涉及不同染色體上多種基因的變化,包括癌基因、腫瘤抑制基因、細胞周期調節基因、細胞調亡基因及維持細胞基因組穩定性基因(包括DNA修復、DNA複製及染色體分離基因)等。這些基因的變異,有的是從種系細胞(germ-linecells)遺傳而來,有的則是從環境因素引起體細胞突變而後天獲得的,故腫瘤有遺傳型和散髮型之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