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統一了包括西藏在內的全國藏區,行使中央權力的有效管理達100多年。明代元立中國中央王朝再演鼎革故事,全國各地紛紛棄元而歸附明朝,藏區也不例外。當時,藏傳佛教在西藏派系頗多,除控制衛藏地方政權的帕竹噶舉派以外,尚有勢力遍及川、康、衛藏的噶瑪噶舉派,以及勢力仍強的薩迦派和後來居上的格魯派等。各派都有廣泛的信眾和實力。隨著明中央王朝對西藏複雜的政教情勢的認識逐步深化,明太祖所創製的治藏政策,特別是宗教政策到明成祖時更趨完善。這一政策的核心被概括為“多封眾建,因俗以治”。“多封眾建”與“因俗以治”互為表里、相互支撐,即“多封眾建”為表,而“因俗以治”作為其政情民俗的基礎和政策理念為里;若“因俗以治”為表,則“多封眾建”作為其政策措施的支撐為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多封眾建,因俗以治
- 釋義:明朝制度
歷史背景
明太祖時正是因應藏區故元官吏大批歸附的情勢,才對軍衛制度作了因時而異、隨勢而增的變通,如都司、衛所官員職數的突破,建置的提升與增設,以使其各得其所,為新朝效力。明成祖對西藏宗教首領的“多封眾建”,道理亦然,即因應其俗而多封眾建以達治,目的還是為了西藏的和平與安定,其積極意義毋庸贅言;它符合西藏政教合一的實際情況,使明朝中央王朝的治藏政策更為全面周密。明朝兩代君王的治藏政策,既顯示出其政治家的遠見卓識,也出於對當時全國軍政形勢特別是西藏政情民俗的正確把握。它的執行和不斷完善,有利於西藏的和平與穩定,促進了藏漢經濟文化的交流與發展,繁榮了藏區經濟,也有利於藏傳佛教的弘揚。自明成祖開始,在藏區各教派中先後封了三大法王、五個王及其他各級僧官若干,“俱給印誥,傳以為信”,為朝廷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