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倫縣民族宗教事務局

多倫縣民族宗教事務局是民族事務局和宗教事務局的綜合機構,主要設定1個職能室,綜合辦公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多倫縣民族宗教事務局
  • 隸屬部門:多倫縣人民政府
部門設定及相關職能,人員編制,

部門設定及相關職能

根據上述主要職責,多倫縣民族事務局、宗教事務局設1個職能室:綜合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工作,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局機關的機構編制、人事、勞資;負責局機關會議的組織、重要檔案的起草、文秘、考核、督查、信息、信訪、檔案、保密、保衛、行政管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網路傳輸、辦公自動化等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的服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及國有資產、資金的管理,財務會計、統計、醫療基金、住房基金的核算報銷工作;負責機關車輛管理,檔案傳遞交換事宜。
配合有關部門制定我縣民族地區經濟發展規劃,參與制定我縣地方經濟發展的特殊政策措施、指導民族貿易、民族特需品生產優惠政策的落實;會同有關部門對民族專項資金、少數民族發展經濟資金少數民族機動金和專項貸款項目的分配下達,對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搞好民族地區扶貧工作,搞好行政執法責任的落實。
研究縣民族教育、文化、藝術、體育、衛生事業的特殊重大問題,提出相關政策與建議,幫助解決民族教育中的特殊困難;負責黨和國家民族政策、民族理論的宣傳教育,普法計畫的組織實施;監督辦理少數民族權益保障和處理民族關係中重大事宜;舉辦民族文化、體育活動;組織和承辦民族團結進步表彰活動;負責全縣蒙古語言文字的學習、使用、翻譯工作;監督檢查蒙古語語言文字的使用、推廣、規範工作;做好蒙古語文翻譯職稱審核評定;負責表彰學習使用蒙古語言文字的先進人物和先進事跡;負責少數民族古籍蒐集、整理工作。
負責對有關宗教工作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提出相關意見或建議,起草有關檔案和部門規章,承辦佛教、伊斯蘭教方面的工作;依法對宗教事務進行管理、依法制止和打擊邪教組織利用宗教進行的非法違法活動,幫助宗教團體搞好自身建設,培養、教育宗教職人員,聯繫宗教上層人士,指導處理重大宗教問題。

人員編制

多倫縣民族事務局、宗教事務局機關行政編制為3名、事業編制2名。其中:正科級1名,副科級1名;公務員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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