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部利潤是指一種在已有的制度安排結構中主體無法獲取的利潤。外部利潤的存在表明資源的配置還未達到社會最優。因此,我們可以通過更合理的制度安排取代現行制度而使外部利潤內在化,從而提高資源配置效率。
外部利潤的來源與內在化,參考文獻,
外部利潤的來源與內在化
根據道格拉斯·諾斯的制度變遷模型,新制度的出現是由制度變遷的內在機制所決定的。競爭是制度變遷的外部因素,相對價格的變化(包括要素價格比率的變化、信息成本的變化、技術的變化)是制度變遷的源泉,潛在的外部利潤是制度變遷的動力。而制度是否有效.取決於其能不能提供“適應效率”,適應效率不同於配置效率.它強翻的是制度的安排是否適應外部世界的不確定性以及自身組織體的需要。新制度必須能提供適應效率,這是為了能得到在已有的制度安排結構中無法獲取的利潤,即潛在的外部利潤,因此外部利潤內在化是制度變遷的創新動力。而外部利潤的來源主要有四個方面:
(1)由規模經濟帶來的利潤;
(2)外部經濟內部化帶來的利潤;
(3)克服對風險的厭惡;
(4)交易費用轉移與降低帶來的利潤。
參考文獻
1 魏李鵬,施華淼.市場行銷理論演進的制度分析[J].當代財經,2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