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輪代理收入,指外輪代理企業經營外輪代理業務所發生的收入。本科目按照業務種類進行明細核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外輪代理收入
- 類型:經濟學術語
外輪代理收入,指外輪代理企業經營外輪代理業務所發生的收入。本科目按照業務種類進行明細核算。
外輪代理收入,指外輪代理企業經營外輪代理業務所發生的收入。本科目按照業務種類進行明細核算。內容包括按船舶登記淨噸收取的船舶代理費;按船舶裝卸貨物噸數計收的貨物代理費組織貨載、洽訂艙位、代售國際聯運客票代算代收運費、代辦旅...
營運收入,是指從事運輸、裝卸等生產經營活動所取得的收入。包括運輸收入、港口收入、外輪代理收入,通用航空收入,機場服務收入等主營業務收入等。營運收入是企業存在和發展的前提條件。我國《企業會計準則——收入》對“收入”做出明確的定義。收入是“企業在銷售商品、提供勞務、及他人使用本企業資產等日常活動中所形成...
出口銷售收入是指外貿企業將出口商品遠銷國外購買者並收取外匯的業務收入。包括內容 包括以貿易形式對國外銷售的商品,進口原材料加工複製出口的商品,以進頂出的商品和出售出國展品、樣品、小賣品,以及批准供應外輪和遠洋國輪、友誼商店、貿易中心、外國駐華使館的商品等,收取以外匯計價的商品銷售收入等。分類 自營...
港口費收入包括向貨物(即向貨主)徵收和向船舶(即向船主)徵收兩種。向貨主收費與我國對外貿易公司和各專業進出口公司結算。向船主收費,通過外輪代理公司辦理結算。國外付費人以外匯人民幣或外幣按中國人民銀行正式兌換率進行清算,國內付費人以人民幣進行清算。港口費收內容包括領航、移泊費、系統纜費、船舶港務...
2.境外貸款項下國際招標中標收入的外匯;3.海關監管下境內經營免稅商品收入的外匯;4.交通運輸(包括各種運輸方式)及港口(含空港)、郵電(不包括國際匯兌款)、廣告、諮詢、展覽、寄售、維修等行業及各類代理業務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收入的外匯;5.行政、司法機關收入的各項外匯規費、罰沒款等;6.土地使用權、著作權、...
代理出口商品的銷售成本,以出口銷售收入減除代理出口手續費後的人民幣金額核算。(3) 援外出口銷售。它是我國政府通過外貿企業對國外無償援助或貸款援助的出口物資、工程項目和贈送物資的銷售業務。一般在取得貨運單據,並開出結算憑證向銀行交單結算後,作為銷售贈送物資在發運或交接後,作為銷售。其銷售收入按我國與...
交通運輸企業的利潤是一定期間的經營成果,包括營運利潤、投資淨收益和營業外收支淨額。營運利潤為營運收入減去營運成本、期間費用和各種流轉稅及附加稅費後的佘額.投資淨收益是企業對外投資收入減去投資損失後的餘額。營業外收支淨額是指與企業生產經營沒有直接關係的各種營業外收入減營業外支出後的餘額。營運成本是指交通...
11.取得《經營外匯業務許可證》的金融機構經營外匯業務的淨收入;12.經營境外承包工程、向境外提供勞務、技術合作及其它服務業務的公司,如對外勘測、設計、諮詢、招標業務的公司,在上述業務項目進行過程中收到的業務往來外匯;13.經批准經營代理進口業務的外(工)貿公司,從事外輪代理、船務代理、國際貨運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