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貿品

外貿品是經濟學家李特爾(little)和密爾利斯(Mirrlees)創造了一種以國際價格為基礎計算影子價格的方法,簡稱為L—M法.採用L—M法計算影子價格要求把項目所有投入物和產出物分為外貿品和非外貿品。鑑別外貿品與非外貿品的原則是項目投入物和產出物是否影響國家的進出口。

外貿品的定義是:凡是項目的投入物和產出物影響國家進出口的物品,都應列入外貿品.外貿品包括進口品、出口品、進口替代品、出口替代品.項目的投入物使用進口產品的是進口品,項目產出物供出口的,列為出口品,項目的投入物占用出口品,使出口品減少的,列為出口替代品.項目的產出物,雖不直接出口,但可替代進口,使進口減少的,列為進口替代品。外貿產品的影子價格以國際價格為基礎計算.出口品,出口替代品以離岸價為基礎。進口品,進口替代品以到岸價為基礎.有些物品,現在是貿易品的,在一段時間後可能變為非貿易品,有的物品,現在是非貿易品的,一段時間後也可能變為貿易品.在口岸是貿易品的,由於運輸成本計算等原因,在內地則可能是非貿易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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