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觀設計法律制度體系化研究

外觀設計法律制度體系化研究

《外觀設計法律制度體系化研究》是2017年11月智慧財產權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芮松艷。

基本介紹

  • 書名:外觀設計法律制度體系化研究
  • 作者:芮松艷
  • 出版社:智慧財產權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7年11月
  • 頁數:368 頁
  • 定價:38 元
  • 開本:32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13051026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外觀設計法律制度體系化研究》:本書對於外觀設計法律制度進行了系統化梳理,共分為七個章節。第一章對外觀設計法律制度的本質屬性進行了分析,後續六個章節對於外觀設計制度中各個主要問題逐一進行了分析論述,包括外觀設計的本質屬性、產品要素的作用、非功能性規則的適用、新穎性制度、創造性制度以及侵權制度的制度意義及適用規則等。本書在針對每個具體問題的分析中,均結合了大量實際案例,並給出了操作性規則,對於實踐套用具有一定的借鑑價值。

作者簡介

作者:芮松艷
芮松艷,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法官。2015年畢業於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院,獲得博士學位(智慧財產權法方向)。承擔多件有影響力的智慧財產權案件的審理工作,在《智慧財產權》《中國司法》《中國著作權》等發表學術論文多篇,撰寫的《網路著作權司法保護的調研報告》獲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調研課題一等獎。

圖書目錄

緒論
一、問題的提出
二、問題的根源
第一章外觀設計法律制度的本質屬性
第一節外觀設計的概念
第二節外觀設計法律制度的智慧財產權法屬性
一、智慧財產權法屬性決定外觀設計制度的保護對象
二、智慧財產權法屬性對外觀設計法律制度的影響
三、外觀設計制度與專利(發明、實用新型)制度、著作權制度
第三節外觀設計法律制度的財產法屬性
一、財產法屬性決定外觀設計法律制度的制度目的
二、作為財產法,外觀設計法律制度的直接目的及其對具體規則的影響
三、作為財產法,外觀設計法律制度的終極目的及其對具體規則的影響
四、外觀設計的制度目的與外觀設計保護程度的關係
小結
第二章外觀設計的基本屬性
第一節確定性
一、外形確定,而非思想確定
二、圖片確定,而非文字確定
三、相對確定,而非絕對確定
四、申請狀態下確定,而非使用狀態下確定
五、單獨構件的確定,而非最終組合狀態的確定
第二節可視性
一、可視性與美感
二、可視性的認定手段
三、可視性的認定階段
第三節產品的功能性與設計的非功能性
一、產品的功能性
二、設計的非功能性
三、功能性與非功能性的協調
第四節可複製性
小結
第三章產品
第一節產品的含義及類別
一、工業製品與手工製品
二、二維產品與三維產品
三、組裝產品與產品部件
四、產品部件與產品的部分
五、傳統產品與新類型產品
第二節產品的確定及意義
一、產品的確定
二、產品確定的意義
小結
第四章非功能性
第一節非功能性的含義
一、技術功能性,而非美學功能性
二、法律功能性,而非事實功能性
三、具體設計特徵的非功能性,而非整體設計的非功能性
第二節非功能性規則的理解與適用
一、非功能性規則的制度意義
二、非功能性規則的法律效果
三、功能性設計特徵的認定原則
小結
第五章新穎性
第一節新穎性的制度意義
一、避免重複授權
二、避免占有公有領域
三、與侵權標準的一致性
第二節判斷主體
一、現有做法
二、理想做法
第三節相同或相近種類產品的認定
一、現有做法
二、理想做法
第四節設計實質相同的認定
一、現有做法
二、理想做法
三、具體判斷方法——兩步法
第五節兩步法的具體適用
一、案例分析
二、案例總結
三、舉證的重要性
小結
第六章創造性
第一節創造性的制度意義
第二節判斷主體
一、現有做法
二、理想做法
第三節對比設計的確定
第四節創造性的認定規則
一、現有做法
二、理想做法
第五節單一比對方式
一、區別特徵在於產品要素的情形——轉用情形
二、區別特徵在於設計要素的情形
三、單一比對方式下的創造性判斷與新穎性判斷的
比較
四、單一比對方式下三步檢驗法的具體適用
第六節結合比對方式
一、判斷方法——三步檢驗法
二、結合比對方式下三步檢驗法的具體適用
小結
第七章侵權規則
第一節侵權規則的制度意義
一、激勵作用
二、利益平衡
第二節權利範圍的確定
第三節侵權規則的具體適用
一、判斷主體
二、產品要素的考慮
三、 設計要素的考慮
四、侵權判定的具體步驟
五、案例分析
第四節現有設計抗辯
一、制度意義
二、現有設計範圍的確定
三、比對順序
小結
參考文獻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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