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外幣資金池
- 類型:經濟術語
業務管理,作用,
業務管理
1.對成員資格的要求
2.主辦企業與受託銀行
開展外幣資金池業務實際是將資金集中到“池”中,需要資金時再到“池”中取,因此,需要一家主辦企業牽頭對所有參與的內部成員的外匯資金進行集中運營。無論是將資金集中到“池”中,還是到“池”中取資金,都屬於企業之間相互調劑資金餘缺,資金在不同企業間的有償使用只能採取委託貸款的方式。因此,應選擇一家銀行幫助辦理委託貸款手續。需要注意的是,受託銀行只有在獲得外管局的批准後,才可以幫助辦理資金池業務。在提交外管局審批時,受託銀行應向外管局提交如下材料:書面申請;主辦企業出具的授權委託銀行辦理資金池業務的書面檔案、參與成員的參與確認檔案、相關各方的委託貸款協定文本;外幣資金池運作方案:受託銀行為實施資金池業務而制定的內控制度和規程;外管局要求的其他資料。外管局應在20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核准。受託銀行在外管局核准並再將正式簽署的協定、外幣資金池運作方案等報外管局備案後,方可正式實施外幣資金池業務。
3.賬戶開立
在委託貸款框架下開展外幣資金池業務,主辦企業和參與企業應分別開立外匯委託貸款主賬戶和子賬戶。由於無論是主辦企業還是參與企業,都既可能拆入資金,也可能拆出資金,因此賬戶的收入和支出範圍是一致的。收入範圍是:拆入的委託貸款、收回的委託貸款本金和利息、從其資本金外匯賬戶和經常項目外匯賬戶劃入的資金。支出範圍是:拆出的委託貸款、歸還的委託貸款本金和利息、原路劃回其資本金外匯賬戶和經常項目外匯賬戶的資金、劃入其經常項目外匯賬戶的委託貸款利息、用於經常項目的對外支付。
作用
一、完善流程
1、將所有下屬分支機構的外匯資金進行集中化管理
2、統一調配下屬分支機構的剩餘外匯資金
3、實時監控整個集團的外匯資金餘缺
二、財務效益
2、減少閒置外匯資金,提高資金回報
3、降低外匯匯兌風險
4、外幣資金池帶來的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