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幣抵押貸款是為開闢融通資金新渠道,解決企業外匯暫時有餘而人民幣資金短缺的困難,而開辦的一種貸款形式。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註冊的企業,備有美元、日元、港元、西德馬克和英鎊五種外匯的現匯,都可以做為抵押品,申請辦理外匯抵押貸款。
抵押貸款根據外匯來源性質可用於流動資金和固定資產投資,抵押貸款分為短期和中長期兩種。短期抵押貸款期限為三個月、六個月、一年。中長期抵押貸款為一年以上,最長不超過五年。企業申請外匯抵押貸款時,經國家外匯管理總局或當地分局批准後,由銀行辦理貸款的發放和外匯管理總局辦理抵押品登記。貸款到期,借款單位歸還原數額人民幣資金,人民銀行退還原數額外匯,人民幣貨幣和抵押品外匯互不計息。到期不歸還貸款的,抵押外匯歸人民銀行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