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購房禁令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鞏固房地產調控成果,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土資源部、監察部決定,對省級人民政府穩定房價和住房保障工作進行考核與問責。對政策落實不到位、工作不得力的,要進行約談,直至追究責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外地購房禁令
  • 性質:購房禁令
  • 屬性:購房
  • 所屬類別:國家事務
三部門要求,各地立即研究制定貫徹落實國發〔2010〕10號檔案的實施細則。已印發實施細則的地區,要按照國務院有關部門進一步貫徹國發〔2010〕10號檔案的要求,調整完善相關政策。房價過高、上漲過快、供應緊張的城市,要在一定時間內限定居民家庭購房套數。
切實增加住房有效供給,全力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嚴格住房用地供應和住房建設年度計畫的管理,加大對各地2010年住房建設計畫和用地供應計畫實際完成情況的督查考核力度,切實落實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設計畫和供地計畫。房價上漲過快的城市,要增加居住用地的供應總量。各地要全面落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資金,加快建設進度,強化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管理,全面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任務。
進一步加強市場監管,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加大住房交易市場檢查力度,依法查處經紀機構炒買炒賣、哄抬房價、慫恿客戶簽訂"陰陽契約"等行為。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閒置、改變土地用途和性質、拖延開竣工時間、捂盤惜售等違法違規行為,要繼續加大曝光和處罰力度。對有上述違法違規記錄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要暫停其新購置土地。
加快房地產市場和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建設,為民眾住房消費和加強房地產市場管理提供全面、及時、準確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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