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商船進口報驗之制

據《中英天津條約》,凡船隻進口,限一日姜促想內將船牌艙口單等交領事頌漿燥官,即於次習記尋少日通知監督官,並將船名及犁享噸數、裝載何種貨物等照會海關員戶腳奔灶贈監督,以憑查驗膠舉棄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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