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記者資格三要素

外交記者資格三要素指我國第一代新聞學者邵飄萍所論證的專事採訪的記者(即“外交記者”)應具備的三個條件。這些論證出自他寫的新聞學著作《實際套用新聞學》(1923年)第二章“外交記者之資格與準備”。邵飄萍同時還是著名記者和新聞業活動家,因而他的論證有較強的實踐性質。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外交記者資格三要素
  • 提出者:邵飄萍
  • 記載書籍:《實際套用新聞學》
  • 提出時間:1923年
他說,外交記者“其資格之養成,必經種種繁複之準備,茲可分數方面說明之”:(一)品性為第一要素。“所謂品性者,乃包括人格、操守、俠義、勇敢、誠實、勤勉、忍耐及種種新聞記者應守之道德。”“外交記者心目中絕無階級之觀念,惟以如何乃可盡其職務為交際活動之目的,故其品性為完全獨立,不受社會惡風之薰染,不為虛榮利祿所羈勒,是為養成外交記者資格之先決問題。”(二)必需之知識與經驗。“凡為外交記者於專向學問及普遍常識之外,尚有幾種獨特之智慧型”:(1)知新聞之價值。(2)觀察力推理力聯想力。(3)細密與注意。(4)機警與敏捷。(5)個性拋棄,來源秘密。“個性拋棄”是指“外交記者等,皆應盡忠於報紙,為報紙造成名譽而拋棄個人之出風頭,凡所活動,皆為報紙而非個人之名譽,故主張個性拋棄。”“來源秘密”是指記者對新聞來源保密的義務。(6)不發表之預約。在採訪中,若當事人要求對部分新聞予以保密時,“外交記者可持異議,謂‘似發表亦無妨事’,而求談話者之取消約束,若被人仍執非秘密不可,外交記者亦允其秘密,則即有嚴守秘密之必要,萬萬不可負約”。(7)但知事實不要求登載。在採訪中,有些事實可能會不利於朋友,對此要“但知以事實為標準”,“無私意而完全根據事實”;同時,“優良之外交記者,當只報告事實,盡其職責,而不向主筆之登載與否也”。(三)身體之健康。“外交記者之生活,每最不合於普通衛生之規則。凡預期成功而盡職之決心者,必有健康之身體方足以副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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