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斡旋

外交斡旋,屬於外交領域術語,是和平解決國際爭端的方法之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外交斡旋
  • 類別:外交領域術語
解釋
指第三者不介入具體的爭端,主要運用外交手段協助爭端當事國談判,促使其達成協定。斡旋一般是勸告爭端當事國通過談判解決爭端,有時要對雙方做工作,使之同意舉行談判,並提供談判會場、設備和通信等方便,進行事務性的協助。斡旋要求第三者不介入具體爭端,只是給爭端當事者以方便,它的作用是進行勸告,而不具有法律約束力。從事斡旋的第三者,一般都是國家,但有時也有個人。國際法上早有斡旋這種和平解決爭端的方法,但對通過斡旋解決爭端的程式尚無明確規定。通常,斡旋程式有時是爭端當事國一方委託第三者,有時是第三國自願進行斡旋。在國際法上,任何國家都沒有委託第三者進行斡旋的義務,而第三國也不負有為他國爭端進行斡旋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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