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陽隱婚族

夕陽隱婚族是指有著強烈的情感需求的老年人,他們談起夕陽無限好的“黃昏戀”,卻因種種原因被迫或自願選擇了“隱婚”:如同夫妻一樣生活,卻不進行婚姻登記。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夕陽隱婚族
  • 對象:強烈的情感需求的老年人
  • 定義:被迫或自願選擇了“隱婚
  • 特點:不進行婚姻登記
背景,原因,隱患,解決方案,

背景

中國社科院調查顯示:2009年底,我國60歲以上人口數已占總人口的8.3%。另一項調查顯示,80%的喪偶老人有再婚願望,但是兌現婚姻登記的不足一成,他們中的一部分人選擇“隱婚”——如同夫妻一樣生活,卻不婚姻登記。

原因

據專家分析,老年人隱婚現象之所以大量存在,是因為老年人的婚姻沒有自由,受到子女的執意阻撓,萬般無奈之下,只能選擇“隱婚”這種方式。
不少單身老人由“再婚”走向“搭夥”,正因為過不了子女這一關。 老年人的再婚問題一直是社會熱點。由於財產等原因,子女對老年人再婚大多干預,致使許多單身老年人的情感處於‘動盪’狀態,嚴重影響老年人的身心健康。不少子女對老年人再婚有一種鄙視態度,認為這是一種“原罪”,而實際上,愛情並不會因為年紀的增加而老去,老年人也有追求個人幸福的權利。
與此同時,儘管“隱婚”能給老年人帶來暫時的平靜和安穩,但其中一位老人過世後,或是二位老人因發生矛盾分手時,種種問題就會暴發。

隱患

一位律師表示在接觸過多起與老年人婚姻有關的民事訴訟中,其實‘隱婚’對老年人的傷害遠遠超過人們的想像。
現實生活中,有的老人在“再婚”伴侶去世後,被對方子女趕出家門,居無定所;有的老人分手時向對方索要財物,引發糾紛…… 因為沒有婚姻登記,‘隱婚’老人無法按照法律規定,以配偶身份成為法定繼承人。也因為沒有婚姻登記,老人共同生活期間的財產無法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所以,類似官司很難打。
按照婚姻法和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不辦理婚姻登記,婚姻關係無效,只能按同居關係處理。老年人再婚時,為避免財產糾紛和兒女反對,無奈選擇“非婚同居”,老年人的“再婚”無法受到法律保護。

解決方案

儘管法學界有專家提出,可設計“非婚同居”制度,為老年人“隱婚”提供法律保障,但在現有婚姻法律制度下,全社會應更多思考如何為老年人再婚登記提供幫助。 除了完善法律規定、加強司法力度,老年人婚姻還需要人們轉變觀念和社會輿論支持,保障老年人婚姻是一個需要全社會參與的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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