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積智文集 (平裝)

夏積智文集 (平裝)

《夏積智文集》是2003年中國勞動社會保障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夏積智。

《夏積智文集》是一本關於“勞動制度改革”的書,我畢竟是時代的幸運兒!我趕上了祖國的20年改革開放!這20年自始至終,我的生活與工作都沒有離開過“中國勞動制度改革”的主題。

基本介紹

  • 書名:夏積智文集
  • 作者:夏積智
  • ISBN:9787504527585
  • 頁數:584 頁
  • 定價:38.0
  • 出版社:中國勞動社會保障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03年5月1日
  • 裝幀:平裝
  • 開本:32
內容介紹,作者簡介,目錄,序言,文摘,

內容介紹

《夏積智文集》由中國勞動社會保障出版社出版。

作者簡介

夏積穆,安徽省安慶市人,現年59歲。1964年於安徽大學畢業後,在勞動部、國家勞動總局,勞動人事部、勞動部等單位任職。現任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勞動科學研究所所長、中國勞動學會會長、《中國勞動》雜誌社主編。曾參加《破產法》《勞動法(草案)》《工業企業法》的起草、修改工作。因為在近20年的科研活動中做出了突出貢獻,獲得國務院頒發的“政府特殊津貼”。

目錄

目錄
(一)
勞動和社會保障領域:20年改革開放與20件大事(1998年12月8日)
中國勞動制度改革的回顧與展望(2002年12月7日)
(二)
勞動法概念以及我國勞動立法的回顧與展望(1981年10月20日)
加強勞動法制建設,為“四化”服務——學習《鄧小平文選》的筆記(1982年9月19日)
淺談制定勞動法的必要性(1983年5月10日)
中國勞動法學概況1984年1月25日)
對研究“勞動法的基本原則”的若干尺度的探討(1984年3月1日)
我國勞動立法概況(1984年8月5日)
勞動立法在城市改革中的任務——學習《中共中央關於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的一點體會(1984年11月5日)
對《工資法》若干問題的探討(1985年1月20日)
對我國勞動人事法規現狀的研究(1985年6月30日)
《勞動法》出台:廣大職工的強烈呼籲!在中國,不僅具有必要性,而且具有可行性11988年10月25日)
論工作時間與休息時間立法問題(1988年12月2日)
關於研究“勞動法律體系”問題(1989年5月17日)
關於勞動法的重要地位及實施中的若干問題(1994年5月25日)
(三)
對勞動局門前掛“勞務市場”招牌的一點議論(1987年3月25日)
我對“勞務市場”的一些看法——兼談勞動力商品問題(1992年11月1日)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與勞動部門職能轉換(1992年12月5日)
培育與發展勞動力市場必須解決的若干問題(1994年1月15日)
我國勞動力市場與勞動部門職能研究(1996年9月18日)
(四)
關於我國推行勞動契約制問題(1981年10月5日)
介紹勞動契約(1981年10月15日)
對當前推行勞動契約制試點中存在若干問題的看法(1985年3月5日)
談談實行勞動契約制(1985年5月10日)
關於實行勞動契約制的兩個問題(1985年12月4日)
關於勞動契約制若干問題探討(1986年4月5日)
勞動契約制不是某一社會形態的專有物(1986年8月17日)
關於完善勞動契約制的若干建議(1991年1月8日)
實行勞動契約制是中國勞動制度改革的必由之路(1991年12月8日)
什麼是全員勞動契約制(1992年12月15日)
國外勞動契約制度(1993年5月11日)
(五)
中國也有失業問題(1995年8月16日)
關於農村勞動力轉換問題的若干思考(1995年12月15日)
把促進就業作為一項基本國策(1998年3月5日)
關於再就業工程的若干理論問題的認識(1998年3月26日)
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工作是當前的頭等大事(1998年11月5日)
(六)
正確發揮獎金的作用(1978年12月20日)
中國的勞動就業、工資福利和勞動保護(1981年4月5日)
關於勞動紀律問題(1981年12月5日)
關於整頓和加強勞動紀律,嚴格執行獎懲制度問題(1982年3月25日)
日本的“非全時工”(1984年12月3日)
正確認識和行使辭退權(1986年11月1日)
中國的勞動保護

序言

擺在您面前的這本書,是一個中國勞動科學研究領域的科學工作者幾十年心血的結晶,也是勞動科學研究所成立以來研究成果的代表。作者就是夏積智。
夏積智,是在勞動領城工作了35年的老同志。1964年於安徽大學畢業後、先後在勞動部、國家計委勞動局、國家勞動總局、勞動人事部、勞動部勞動科學研究所等單位任職。現任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勞動科學研究所所長、研究員,中國勞動學會會長,中國勞動法學研究會會長,<中國勞動>雜誌主編。兼任北京大學法律學系勞動法及社會保障法研究所顧問。因為在長期的科研活動中作出了突出貢獻,他獲得因務院頒發的“政府特殊津貼”。
他的確是一個很特殊的人。1982年勞動科學研究所成立伊始,他就成為所的研究骨幹。從此,他在勞科所一乾就是20年,成為中國勞動科研領域的學科帶頭人。
夏積智的著述頗豐,可以說與人等高。他的論文,字數有百萬之多;他所編寫的專著、工具書和資料圖書,也有好幾十本;在近二十年的研究工作中,他主持研究了十幾個重大課題。這裡由於篇幅所限,對於他的成果我們不能夠一一列舉。需要指出的是。這些著述是高質量的。他所主持的課題,多數獲得勞動部頒發的技術進步獎。

文摘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與勞動部門職能轉換
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必然要求政府轉換職能。一要簡政放權,二要變直接管理為間接管理。結果,應當是“小政府,大社會”。
轉換職能以後,勞動部門的工作會發生深刻的變化。僅舉兩例說明:其一,變事先審批為事後監察。長期以來,勞動部門給企業下達招工指標,審批工資總額等做法,限制了企業的權力。在市場經濟環境裡,一般不採用類似的辦法。這就需要我們重新研究巨觀調控手段同題。其中,有一條——法律手段我認為缺少不了。即加強勞動立法,以規範企業行為。要求企業的事情,法律做出明確、具體的規定。勞動部門的職責是對企業實行勞動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並糾正其違法行為。如果企業不存在違法行為。勞動部門自然不會去找企業的麻煩。其二,變限制企業多用人為動員企業多用人。工資、工作時間等等都是這樣。長期以來,勞動部門都在限制企業亂髮餞、隨意縮短工時。在“勞動工資大權在中央”的管理體制下,用人主體是國家的時候,這樣做也是必然的。實行市場經濟體制,用人主體由國家轉換為企業等用人單位時,政府的腔調自然要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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