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玉明(四川省內江市資中縣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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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玉明,男,漢族,1963年7月生,四川資中人,在職大學學歷。1985年10月參加工作,1993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任四川省內江市資中縣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

2023年10月,夏玉明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夏玉明
  • 民族:漢族
  • 籍貫:四川資中
  • 出生日期:1963年7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1985年10月至1992年11月,歷任資中縣人民法院書記員、助理審判員、審判員;
1992年11月至1997年1月,任資中縣人民法院新橋人民法庭副庭長、審判員;
1997年1月至1999年11月,任資中縣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副庭長、審判員;
1999年11月至2001年11月,任資中縣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刑事審判庭庭長、審判員;
2001年11月至2005年8月,任資中縣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刑事審判庭庭長、審判員;
2005年8月至2005年9月,任資中縣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2005年9月,任資中縣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3年5月,資中縣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夏玉明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經內江市紀委監委指定管轄,內江市市中區紀委監委對其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3年10月,經內江市紀委監委指定管轄,內江市市中區紀委監委對資中縣人民法院原黨組成員、副院長夏玉明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夏玉明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影響公正執行公務;在司法活動中不正確履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本人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案件審判、執行等方面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數額巨大。
夏玉明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人民法院工作人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資中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資中縣委批准,決定給予夏玉明開除黨籍處分;由資中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由市中區監委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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