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海鈞

夏海鈞

夏海鈞,男,漢族,1964年出生於哈爾濱,先後畢業於中南大學暨南大學,獲金屬材料專業學士工商管理碩士(MBA)、產業經濟學博士學位、高級經濟師。曾任恆大集團董事局副主席、總裁

2022年7月22日晚間,中國恆大發布董事及行政總裁變更公告。公告顯示,夏海鈞、潘大榮分別辭任中國恆大的行政總裁、財務長職務,同時兩人的執行董事職務也一併辭任。

2024年3月18日,恆大地產集團有限公司發布關於收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的公告,證監會擬決定對夏海鈞給予警告,並處以1,500萬元的罰款。

《事先告知書》顯示,恆大地產通過提前確認收入方式財務造假,導致2019年恆大地產虛增收入2139.89億元,占當期營業收入的50.14%,對應虛增成本1732.67億元,虛增利潤407.22億元,占當期利潤總額的63.31%;2020年恆大地產虛增收入3501.57億元,占當期營業收入的78.54%,對應虛增成本2988.68億元,虛增利潤512.89億元,占當期利潤總額的86.88%。中國恆大集團時任董事局副主席兼總裁夏海鈞,實際統籌管理恆大地產日常經營事務,組織安排編制虛假財務報告,手段特別惡劣,情節特別嚴重,是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2024年5月13日,深圳證券交易所發布公告宣布,擬對時任中國恆大集團董事夏海鈞作出紀律處分。

2024年8月5日,中國恆大發布公告,於2024年3月22日,清盤人以公司名義針對夏海鈞等三名被告展開法律訴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夏海鈞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籍貫:黑龍江省哈爾濱
  • 出生日期:1964年
  • 畢業院校中南大學暨南大學
  • 學歷:博士研究生
人物經歷,所獲榮譽,人物事件,

人物經歷

夏海鈞先後畢業於中南大學、暨南大學,獲金屬材料專業學士、工商管理碩士(MBA)及產業經濟學博士學位。
夏海鈞
夏海鈞
擁有近30年的大型集團企業管理經驗,全面負責恆大集團的日常運營管理及資本市場運作。
曾任中國恆大集團董事局副主席、總裁。
2022年7月22日晚間,中國恆大發布公告,宣布夏海鈞辭任中國恆大行政總裁、執行董事等職務。
同時兼任中國房地產業協會名譽副會長、全聯房地產商會副會長、廣東省房地產行業協會常務副會長、廣東省企業聯合會副會長。

所獲榮譽

2017年12月12日,恆大總裁夏海鈞榮獲2017中國十大地產年度CEO。
2019年10月17日,“2019界面新聞中國上市公司最佳職業經理人”榜單揭曉,夏海鈞排名第10位。

人物事件

2024年3月18日,恆大地產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針對恆大地產三項違法違規行為,證監會擬決定:對夏海鈞給予警告,並處以 1,500 萬元的罰款;夏海鈞組織安排編制虛假財務報告,手段特別惡劣,情節特別嚴重,根據《證券法》第二百二十一條和 2015 年《證券市場禁入規定》(證監會令第 115 號)第三條第一項、第五條第三款的規定,證監會會擬決定對夏海鈞採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2024年5月13日,深圳證券交易所發布《紀律處分事先告知書》送達公告,擬對夏海鈞給予公開認定終身不適合擔任債券發行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公開譴責的處分。深交所發布公告稱,經查明,夏海鈞在作為恆大地產集團有限公司控股股東中國恆大集團董事期間,涉嫌存在違反《公司債券上市規則(2018年修訂)》第1.5條、第1.6條相關規定的行為。根據《公司債券上市規則(2018年修訂)》第8.3條、《自律監管措施和紀律處分實施細則(2018年修訂)》第四十五條、《自律監管措施和紀律處分實施辦法(2020年修訂)》第四十六條的規定,深交所擬對夏海鈞給予公開認定終身不適合擔任債券發行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公開譴責的處分。
2024年6月14日,在香港土地註冊處查證,夏海鈞名下位於香港北角柏傲山的頂層複式豪宅已被售出,轉讓價格為8200萬港元。本次轉手需大幅虧損7800萬港元離場,貶值近5成。
2024年8月5日晚間,中國恆大在港交所公告,於2024年3月22日,清盤人以公司名義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高等法院)針對三名被告展開法律訴訟,即許家印、公司前行政總裁夏海鈞以及公司前財務長潘大榮。該訴訟逐步發展至加入其餘四名被告,即許家印之配偶或前配偶丁玉梅以及三間與許家印及丁玉梅有關聯的實體。在該訴訟中,公司尋求向七名被告收回(其中包括)公司根據其聲稱為誤報的截至2017年12月3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各財政年度的財務報表支付的股息及酬金共約60億美元。清盤人(以公司名義)根據其在該訴訟中的申索取得多項禁制令,限制許家印、丁玉梅及夏海鈞各自處置、出售或削減其全球資產的價值時不得超過相關規定限額。該等禁制令於2024年6月24日首次在香港針對許家印及夏海鈞發出,並逐步發展至將丁玉梅加入其中。與該訴訟有關的令狀以及香港禁制令此前受香港高等法院發出的保密令約束,該等保密令已於2024年8月2日解除。該訴訟的法律程式正在持續進行中,目前對成功申索的可能性及公司最終可能收回的金額存在不確定性。清盤人將根據上市規則的規定,適時刊發關於以上事宜的進一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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