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文彬,男,曾任如皋市農業委員會黨委書記、主任。
2015年4月,夏文彬因受賄36萬餘元,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並處沒收財產5萬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夏文彬
- 性別:男
- 職位:如皋市農業委員會黨委書記、主任
- 受刑日期:2015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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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歷
曾任如皋市吳窯鎮黨委書記,如皋市農業委員會黨委書記、主任。
人物事件
接受調查
2014年11月6日,據江蘇南通市紀委網站訊息,如皋市農業委員會黨委書記、主任夏文彬涉嫌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立案偵查
2014年11月26日,如皋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如皋市農業委員會原黨委書記、主任夏文彬(正科職)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案件在進一步偵查中。
執行逮捕
2014年12月9日,經江蘇省南通市人民檢察院審查,依法決定對如皋市農業委員會原書記、主任夏文彬以涉嫌受賄罪執行逮捕。案件在進一步偵查過程中。
審查起訴
2015年2月3日,據南通市人民檢察院訊息,如皋市人民檢察院對如皋市農業委員會原黨委書記、主任夏文彬(正科職)涉嫌受賄罪一案偵查終結,並移送審查起訴。
法院判決
2015年4月,如皋市農業委員會原黨委書記、主任夏文彬,因受賄36萬餘元,被如皋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並處沒收財產5萬元。
2011年至2014年,夏文彬利用擔任如皋市農業委員會黨委書記、主任的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23次收受5家牧業公司、農場等單位負責人的賄賂,計8.2萬元現金、面值5.4萬元的購物卡、價值30020元的兩根金條,款物合計16.602萬元。此前,夏文彬還利用擔任如皋市吳窯鎮黨委書記的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17次收受賄賂,款物合計19.9476萬元。
法院審理認為,夏文彬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他人錢財,其行為構成受賄罪。夏文彬犯罪後自動投案,並如實供述罪行,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且自願認罪,積極退贓,均可酌情從輕處罰。據此,法院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