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墾利區永安鎮方里村原黨支部書記夏振興違規發放並領取補貼等問題。2008年至2014年,夏振興違規用村集體資金為村“兩委”成員發放誤工補貼總計121990元,其中夏振興個人領取22000元;2013年至2014年,違規用村集體資金為村“兩委”成員和村理財小組成員報銷飯費總計49963元,其中夏振興報銷19645元。夏振興還存在其他違紀違規問題。墾利區永安鎮黨委給予夏振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資金責令退還村集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