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負責市級機關事務的管理、保障、服務工作。擬訂市級機關事務工作和後勤體制改革辦法並組織實施。
職責,領導分工,
職責
(一)負責市級機關事務的管理、保障、服務工作。擬訂市級機關事務工作和後勤體制改革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根據規定和授權管理市級機關有關國有資產;負責對市級機關房產管理範圍以內的住房資金提出使用計畫,經財政部門批准後組織實施。
(三)負責市級機關有關房產的綜合管理工作。擬訂市級機關有關房產綜合管理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按規定負責集中辦公用房的建設項目審核、計畫編制,會同有關部門推進市級機關辦公用房的統一建設、購置和集中管理使用;負責集中辦公用房的權屬登記、使用調配、租金管理、維修管理等工作。
(四)負責市級機關集中住宅區的建設和管理工作;管理市級機關周轉房。
(五)在市政府管理節能工作的部門指導下,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市公共機構節能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公共機構節能中長期規劃和節能政策、制度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能耗監測、統計、公布等工作。
(六)會同財政部門搞好市級機關政府採購工作。
(七)參與市級重要會議、重大活動、重大接待任務的總務保障工作。
(八)負責市級機關有關辦公區、住宅區的安全保衛及生活保障服務工作。
(九)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管和維護穩定工作。
(十)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一、局領導工作分工
王德生(局長)
1、主持全面工作。
2、負責財務人事、物資供應方面的工作。
3、分管物資供應科。
田清科(黨支部書記)
1、負責黨務工作。
2、負責安全工作。
3、分管節能管理科。
於祥之(副局長)
1、協助局長抓好機關日常工作。
2、負責招商引資、餐飲、會務、辦公室工作。
3、負責分管範圍內的安全工作。
4、分管辦公室、機關餐廳科和會議服務科。
張宏偉(副局長)
1、負責安全保衛、環境衛生、園林綠化和家屬院服務工作。
2、負責紀檢監察工作。
3、負責分管範圍內的安全工作。
4、分管安全衛生科、市委家屬院服務科和市府家屬院服務科。
王東波(副局長)
1、負責商務小區房屋管理、修繕、基建維修和設備管理維護工作。
2、負責蔬菜大廈的管理服務工作。
3、負責分管範圍內的安全工作。
4、分管房屋設備管理科和蔬菜大廈服務科。
楊俊英(工會主任)
1、協助局長抓好財務人事工作。
2、負責工會工作和計生、戶籍管理工作。
3、負責分管範圍內的安全工作。
4、分管財務人事科。
張樂亭(副科級幹部)
1、協助田清科同志抓好黨務、安全工作。
2、協助田清科同志做好公共機構節能工作。
3、做好駐村、包項目工作。